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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

中世紀(Middle Ages)(約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是歐洲歷史上的一個時代(主要是西歐),自西羅馬帝國滅亡(公元476年)數百年後起,在世界範圍內,封建制度佔統治地位的時期,直到文藝復興時期(公元1453年)之後,資本主義抬頭的時期為止。 “中世紀”一詞是15世紀後期的人文主義者開始使用的。這個時期的歐洲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政權來統治。封建割據帶來頻繁的戰爭,造成科技和生產力發展停滯,人民生活在毫無希望的痛苦中,所以中世紀或者中世紀早期在歐美普遍被稱作“黑暗時代”,傳統上認為這是歐洲文明史上發展比較緩慢的時期。簡介

時間範疇

中世紀史,也叫中古史,由於概念不同,對世界中古史的起訖年代的認識也不同。國內過去傳統上定上限為476 年西羅馬帝國滅亡,教科書將下限定為15 世紀末地理大發現之前,但上限仍為五世紀。

封建制度的形成、發展和解體是這一時期歐洲歷史的主線。但是世界各國封建社會的發展是不平衡的。 (注:這裡的“封建社會”,不是我們通常與“奴隸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等相提並論的“封建社會”,而是指分封制下的社會。主要是夏、商、週三朝,以西周最為典型。這種社會與歐洲的封建社會基本一致)

概念來源

另外一種觀點認為:一直到公元9世紀,絕大多數的近古(Late Antiquity)學者都按照聖奧古斯丁的觀點,認為人類是處於歷史的第六個階段也是最後一個階段,即《聖經》在“啟示錄”裡預言的“末日”,故而有黑暗之意;一個被歷史學家普遍接受的說法是,“中世紀黑暗時代”這個詞,是由十四世紀意大利文藝復興人文主義學者彼特拉克所發明的。他周遊歐洲重新發掘和出版經典的拉丁和希臘著作,志在重新恢復羅馬古典的拉丁語言、藝術和文化,對自公元四一零年羅馬淪陷以來的變化與發生的事件,認為不值得研究。人文主義者看歷史並不按奧古斯丁的宗教術語,而是按社會(學)的術語,即通過古典文化、文學和藝術來看待歷史;所以人文主義者把這900年古典文化上發展的停滯時期稱為“黑暗的時期”。

彼特拉克把歐洲歷史分為兩個階段:一是古羅馬與古希臘時期;二是“黑暗時期”。人文主義者也相信,總有一天羅馬帝國會再次興起,重新恢復古典文化的純潔性。 14世紀末與15世紀初,人文主義者們認為一個現代時期(Modern Age)已經開始了,所以從邏輯上來講,一個“中世紀”已經形成了。

因此,自人文主義者起,歷史學家們對“黑暗的時期”和“中世紀”也多持負面觀點。在16世紀與17世紀時基督教新教徒的宗教改革中,新教徒也把天主教的腐敗寫進這段歷史中。針對新教徒的指責,天主教的改革者們也給出了一幅與“黑暗的時期”相反的圖畫:一個社會與宗教和諧的時期,一點也不黑暗。而對“黑暗時期”,許多現代的負面觀念是來自於17、18世紀啟蒙運動中的康德和伏爾泰的作品中。

歷史變遷及影響

19世紀初,浪漫主義運動轉變了這種對“黑暗的時期”負面觀念一邊倒的趨勢。

它給出了一幅祥和的圖畫:社會和環境的和諧,紮根於大自然的生活;同時也回應啟蒙運動中的理性主義以理性完全超越感性的作法,以及由正在興起的工業革命所帶來的環境破壞與污染。浪漫主義者對待“黑暗時期”的觀點,仍可以在今天的一些慶祝那個時期文化活動與節日中,通過所展示出來的風俗與發生的歷史事件中看到。

浪漫主義運動後的19世紀下半葉,考古學取得了很大的進展,許多不為以前的學者所知的歷史文獻與文物被挖掘和整理出來。而1939年發現的公元625年左右的薩頓骺(Sutton Hoo)寶窟,以及中世紀研究的著名學者查理哈斯金(Charles H. Haskins)的研究發現,使得“黑暗時期”看上去不再是一個合適的詞彙。

隨著西羅馬帝國被日耳曼人所滅,相繼出現了一批蠻族國家。先後有法蘭克、倫巴德、奧多亞克、勃艮第、汪達爾·阿蘭、東哥特、西哥特、盎格魯撒克遜等王國建立。王國之間戰爭不斷,其中盎格魯撒克遜、法蘭克王國存在的時間比較長。

作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蘭克人,在486年打敗高盧軍隊,由克洛維建立起墨洛溫王朝的統治。克洛維通過和羅馬教廷的聯合,佔領了羅馬帝國在高盧的全部領土。隨著法蘭克王國不斷的擴張,到了6世紀中葉,征服了勃艮第、圖林根、巴伐利亞和薩克森的一些部落,成為當時西歐最強大的國家,並建立了封建采邑制。 751年,宮相矮子丕平成為法蘭克國王,建立了加洛林王朝。在查理大帝統治期間國力達到最盛,吞併了倫巴德王國,奪取西班牙邊區,佔領東巴伐利亞,征服阿瓦爾汗國,西歐的大部分土地都成為了法蘭克王國的領土。查理大帝死後,法蘭克王國發生兄弟戰爭而分裂,在843年8月簽訂《凡爾登條約》經國家分為西法蘭克、中法蘭克和東法蘭克,現代的法國、意大利和德意志的疆域就是以這個條約為基礎的。

日耳曼人的另外一支盎格魯人、薩克森人、朱特人在5世紀中葉進入大不列顛群島,在6世紀末,7世紀初,形成了7個王國,英國歷史上稱為七國時代。 829年,威塞克斯王國吞併了其他6個王國,從此誕生了英格蘭(England)。 1066年,法國諾曼底公爵威廉以親屬關係要求繼承王位,遭到拒絕後,發生了黑斯廷斯戰役,以武力奪取了英王之位,稱為“征服者威廉”(即威廉一世),並建立了諾曼王朝,但是這也造成了日後百年戰爭的根源。在亨利一世(1100年~1135年)統治時期,隨著王權的加強,社會矛盾激化。 1215年約翰(無地王)被迫簽署《自由大憲章》。 1264年的內戰期間,亨利三世被西門·德·孟福爾俘虜。 1265年孟福爾召集國會,成為英國議會的開端。從1343年起,國會分成了由貴族組成的上院和代表騎士、市民的下院,確立了議會君主制。與此同時,西法蘭​​克王國演變成了法蘭西王國,並加強了王權,羅馬教廷被迫遷往法國南部的阿維農,並自上而下召開三級會議(一級為高級教士,二級為貴族,三級為富裕的市民),也形成了議會君主制。

德國的前身東法蘭克王國地方政權很強大。 911年加洛林王朝結束後,國王由地方權貴選出,但更多是名譽,國王的權利和地方諸侯平等。這個特點被歷史學家認為是其熱衷於對外擴張的原因。 951年,奧託一世率軍佔領了倫巴德地區,其後的奧托二世進軍羅馬。 1155年腓特烈一世攻占米蘭,教皇為其加冕,成為神聖羅馬帝國,全盛時領土包括了德意誌全境,意大利中、北部,西西里島,捷克、瑞士、愛沙尼亞、普魯士。在腓特烈一世遭到15個城市聯合抵抗(即倫巴第聯盟),並被打敗。腓特烈一世在第三次十字軍東征時溺水而死,佔領區也紛紛獨立。

文化

意大利一直不能統一,羅馬教皇為了保持自己的獨立地位,建立了教皇國,並且偽造了《君士坦丁贈禮》文件,聲稱當年君士坦丁大帝把羅馬城,拉特蘭宮等地交給了教皇。教會統治非常嚴厲,並且控制了西歐的文化教育。教士不能結婚,主張禁慾,要求人們將一切獻給上帝才能死後上天堂,另一方面聖職買賣現象又很嚴重。宣揚三位一體、原罪說等經院哲學,嚴格控制科學思想的傳播,並設立宗教裁判所懲罰異端,學校教育也都是為了服務於神學。在教皇格里高利一世(公元590年~公元604年)時期,古羅馬圖書館也被付之一炬。

11~13世紀為中世紀文化發展的巔峰時期。 13世紀末,意大利產生了文藝復興運動,並擴展到歐洲很多國家。這時湧現出了許多哲學家、文學家、藝術家和科學家,像但丁、薄伽丘、列奧納多·達·芬奇、米開朗基羅、拉斐爾、馬基雅維利、莎士比亞、塞萬提斯、哥白尼、布魯諾、伽利略、開普勒、哈維、弗蘭西斯·培根等等。

經濟

中世紀時的經濟主要是封建制的莊園式自然經濟。出現了一批商業城市:巴黎、里昂、都爾奈、馬賽、科隆、特里爾、斯特拉斯堡、漢堡、威尼斯、熱那亞等等,形成了一個以地中海為中心的貿易區。

16世紀以後,興起了工場手工業,最初是佛羅倫薩,隨後是佛蘭德爾,而圈地運動使英國迅速發展。這種經濟模式加速了貿易,從而有了地理大發現,發現了美洲新大陸。工場手工業也使進行戰爭的武器產生了飛躍,火砲和毛瑟槍逐漸代替了騎士的刀劍,也使舊式的城堡喪失了防禦能力。而工場手工業業催生了資本主義經濟。到17中世紀中後期,各種手工行業由個別經營,漸漸演變為成立工會,“專業”這個概念在這時期萌生。

軍事

在歐洲的封建社會裡,國王、貴族和騎士等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構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級制度,但是他們的權力和義務都是有限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種複雜的等級關係使得歐洲封建國家長期處在割據狀態,和東方中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君主專制大不一樣。各國統治者仍不斷進行戰爭,相互搶掠吞併,許多國家一直沒有出現穩固的統一政權。封建地主憑藉土地所有權和政權對農民進行剝削。在歐洲,基督教會已成為封建統治工具,他們和世俗封建主共同維護封建制度。農民和農奴的勞動被封建主以勞役、實物地租、名目繁多的捐稅和教會“什一稅”等形式侵吞。農民的​​反抗持續不斷,但是起義的規模一般比較小,沒有像中國那樣發生過多次推翻了一個王朝的大規模農民戰爭。

中世紀的戰爭,是由組織散漫的戰鬥團,在需要運用策略和調動的戰場上互相對峙、衝突,然後再一步一步演進而來。演進中的一個部分,反應在不同的兵種和武器的發展上,以及如何去運用它們。黑暗時代的早期軍隊,是一群沒有組織的徒步士兵。當重騎兵興起後,最好的軍隊就是一群沒有組織的騎士。徒步士兵會對沿途的農田造成破壞,在攻城戰時則會造成更大的打擊。當兩軍對峙時,重騎兵往往會被佈置在軍隊前列、輕騎兵在兩翼,步兵與弓兵在後(中世紀大陣)。在戰鬥開始後重騎兵會率先對敵軍陣型發起衝鋒。重騎兵衝鋒的威力是巨大的,數次成功的衝鋒便可以徹底撕裂敵軍陣型。不過,在混戰的時候,騎士們會試圖與他們的敵人作一對一的交戰,而徒步士兵又會夾在敵我雙方的騎士之間。這種戰法其實非常危險,因為中古時代早期的徒步士兵,大部分都是在封建制度下被徵召的農民,並未受過作戰訓練。弓兵在攻城戰上十分適用,但在戰場上也一樣冒著被消滅的危險。

到了14世紀後期,指揮官加強了騎士的紀律,使他們的軍隊更能發揮團隊的合作。但是在英國的軍隊裡,儘管長弓兵在很多的戰場上證明了他們的價值,可是騎士並未給予這些射手太多的重視。紀律也讓越來越多的騎士為報酬作戰,罕有為忠誠和光榮作戰者。在意大利的僱傭兵以長期作戰但少有損傷而聞名。在這個時期,各階級的士兵都是軍隊的資產,不會被輕易遺棄。這使得過去追求光榮的封建軍隊,逐步成為只關心他們會收取多少報酬的專業軍隊。

騎兵會被特別地劃分為三支隊伍或三個部分,然後一隊接一隊銜命作戰。第一波的攻擊會突破或沖散敵軍,接著第二或第三波的攻擊就能加以製服。敵軍一旦逃走,就可以予以殺戮或俘虜。

事實上,騎士如果採取個人行動,對任何指揮官的計劃都是很大的傷害。騎士最關心的是忠誠、光榮和騎乘在一流隊伍的第一行列位置。為爭取個人光榮,在戰場上獲得全面的勝利反而淪為其次。在戰場上開始作戰之後,不用多久騎士就會攻擊他們所看到的敵人,如此一來便破壞了整體作戰計劃。

指揮官在必要時把麾下騎士自馬上卸下,是控制他們的最佳手段。這是小型軍隊普遍採用的方式,因為這些騎士很少會期望在作戰中表現。卸陣下來的騎士可以適時加強戰鬥力量,並提振一般徒步軍隊的士氣。這些騎士和其餘徒步士兵,會被用在減緩敵騎衝鋒的標樁、或其他戰地工事的後方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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