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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成肉身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前一:15)。這節聖經經文大家很熟悉。然而,這句話裡面所包含的真理,究竟明白了多少呢?其中有兩個問題可供人思考的:第一,為什麼耶穌基督要“降世”才能拯救罪人呢?第二,耶穌降世只是為“拯救罪人”,而不能以道德榜樣來改良社會嗎?這些問題的答案牽涉到整個信仰的基礎了。

道成肉身的溯源

世人有罪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我們的神卻是大有愛心的。他不願意他所創造的人類全部自虧欠神而犯罪滅亡。於是神要定一套計劃來達成拯救罪人的實際效果。

按神的公義,有罪的必須償還罪債,而“罪的工價乃是死”。那麼人最主要的是要有一位沒有罪的來替罪人償贖罪責,使人不至於死,也不至於遭滅亡。然而要找一位沒有罪的,就必須在這世界之外了,那麼也只有天使和神自己了。其實,這位能贖人罪的,一定是為人所敬拜的,天使不受敬拜,因此惟有神自己才能擔此重任。所以在創世以前已定了三位一體的神的第二位——聖子耶穌基督,來拯救人類從罪惡中出來,免致滅亡。耶穌道成肉身替人贖罪

這位耶穌為什麼要“降世”呢?原來基督是具有全備的神性。他是神,他有解決罪的能力。但解決罪的方法就必須藉著死,以敗壞掌死權的魔鬼。況且“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神本身不會死,也不會流血。若要經過流血的死,就必須要具人體。因人有肉身,肉身可以死。於是基督必須降生,成為人的樣式,取得人的肉身,才能替人死,替人流血贖罪。

這樣看來,我們所信的耶穌基督,他既是神,又是人。不過我們應該明白,在他裡面,並不是一種神人兩性的混合體(神性中表達些人性、或人性中表達些神性)。他卻是同時具有兩個並存的位格——神格與人格:神加人。他在世上時,具有完整的神性和完整的人性。所以他是全知全能,同時也會憐憫、憂慮、飢餓、疼痛。

人的罪根性

既然降世的耶穌是具有神性的,為什麼不可以透過他屬神的道德言行,教訓世人改良世界,使世人明白而行善呢?這樣豈不是可以免除十架之苦,使人類普遍得救而神國實現在地上嗎?這個看法果然是很理想,但有幾個基本條件無法解決。首先是人類已經犯下的罪還沒有解決。其次也因這種罪根性,人雖知道良善卻不願也無能去達成。正如一個已經跌入海中的人,其實他早已知道應當走的路和不應當走的路。現今他所急需的不是教導而是拯救。同樣的原理,人知道核子能對人類所需的能源的偉大供應,也知道試管嬰兒可對人類生理缺憾的補償。然而大家都在為這種科學的發展而擔心。因為人人意識到,從人類的罪根性裡,科學的成果會被利用來毀滅人群比造福人群的可能性強得多。

耶穌降世,拯救罪人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惟有罪人蒙耶穌基督拯救,脫離了罪根性的羈絆,人才有向善的可能。為此,這位為拯救世人而降生的耶穌基督,是配得頌讚、尊貴、榮耀、敬拜的。

上帝給人類的最高啟示

聖子基督道成肉身,是上帝賜給人類最高的啟示。在古希伯來民族史上,上帝曾藉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在歷史即將進入新約時代時,上帝藉他的愛子,我主耶穌基督曉諭新約時代的人(來1: 1)。

神是靈,無形無像,又住在罪人不能靠近的光中(提前6:15—16),人未曾看見,也不能看見他的榮耀和本體。但道成肉身的聖子耶穌基督,成了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和神本體的真像(來l:3)。使徒保羅宣稱:“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l:15)。約翰也宣稱:“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

耶穌道成肉身借人性示人予神性

約翰福音是側重描繪耶穌基督神性的一卷福音書;但恰恰就在這卷福音書裡,使徒約翰用了許多筆墨,刻畫出基督耶穌完美的人性。神子基督耶穌對撒瑪利亞婦人的誘導,對行淫時被拿的婦人的體諒與赦免;他對拉撒路之死的哀傷與淚水;同孤兒般的門徒離別前的囑咐與叮嚀;他在彼拉多庭前凜然大義;十字架上將生身老母交給約翰的囑託;他在復活之後親手為門徒預備的一餐早飯;海邊漫步時同那三次不認主的彼得的一次語重心長的深談……如此等等,又無一不是出自他神性中的慈愛、憐憫、信實與公義。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正是藉他最完美的人性繪成了一幅那看不見之神的真像。

道成了肉身,使那太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被門徒所聽見,所看見,所感知(約壹l:1)。在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身上,我們所看到是:無形的道與具體肉身的統一,靈性與物質的統一,屬天與世界的統一,屬靈生命與行事為人的統一,永恆與歷史的統一,今生與永世的統一……。

耶穌為拯救血肉之軀的人而來

上帝所要拯救的不是天使,而是具有血肉之軀的人。道必須成為肉身,才能在凡事上與人相同,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成為神與人之間的中保(來2:14— 17,7:22;9:15)。道必須成為肉身,並在凡事上經受試探,才能體諒那愚蒙和失迷的人,憐恤並搭救那被試探的人(來2:18,4:14— 16,​​5:1—2)。道必須成為肉身,才能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釋放那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4—15)。道必須成為肉身,才能用以獻上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在神與人之間另立新約(來10:3-18)

基本教義

正解

道成肉身[incarnation]

基督教基本教義和信條之一。該教認為耶穌基督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即聖子,他與上帝是同一本體,與聖父同在,即上帝的聖道。因世人皆犯罪而無法自救,上帝遂差遣其獨生愛子來到世間,以道通過童貞女馬利亞由聖靈感孕,取得肉身而降世為人,作為救世主拯救世人,故稱道成肉身。

別解

有人認為道成肉身是說道成為了肉身,這實在是異端的說法,這種說法被教徒認為比不信者還要可惡。因為他們認為不信者,往往還相信道的不變。要知道在教義中,神是永恆的,是唯他不變的;而道即是神,如果說道化成了肉身,豈不是說神並非永恆,而是可變的?

又有人說道成肉身只是生成之成,這也被認為屬異端無疑,因為這無異於說耶穌為我們而上了十字架,並非親身替我們贖罪。這是與一切至高教會的教導相悖的,而聖經上也說:“上帝既還愛惜自己的獨生子為我們眾人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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