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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簡稱國府(1925年7月1日—1948年5月20日),是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機構與最高行政機關。由海陸軍大元帥大本營改組,1925年至1928年與北洋政府相互對峙。北伐成功之後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至1948年改組成中華民國政府為止)。 1937年起帶領中國進行抗日戰爭,1948年5月20日蔣中正依《中華民國憲法》就任行憲後首任中華民國總統,國民政府改組為總統府,政府主席改中華民國總統,進入憲政時期。國民政府簡介

國民政府自1925年7月1日成立至1948年5月20日改組為總統府,經歷了廣州、武漢、北平、淪陷前的南京國民政府、陪都重慶和抗戰勝利後的還都南京國民政府等幾個時期。一般來說,汪精衛投降日本之後在南京建立的汪偽國民政府不算入國民政府中。

廣州國民政府(1925-1926)

袁世凱死後,軍閥割據,南方各省逐漸脫離北洋政府。 1918年7月,雲南和兩廣人士退出國會,在廣州成立了廣州軍政府,形成南北對峙。 1925年孫中山應馮玉祥之請,北上商討國事,不料肝炎復發病逝北京。為了統一全國,中國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決議籌組國民政府,於1925年7月1日在廣州正式成立,採取委員制,以汪精衛為主席;並設置軍事委員會,以蔣介石、汪精衛、譚延闓為常務委員,汪精衛為兼任主席,並取消各地方部隊名稱,統一稱作國民革命軍,計劃北伐。

武漢國民政府(1926-1928)

1926年10月國民革命軍佔領武漢三鎮。 11月8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遷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到武漢。 12月5日,國民黨中央正式宣布中央黨部和政府停止在廣州辦公,各機關工作人員分批前往武漢,1927年2月21日武漢國民政府正式辦公。在廣州國民政府停止辦公到武漢國民政府正式辦公此段期間,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與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作為臨時領導機構,徐謙為聯席會議主席。武漢國民政府不設主席,以汪精衛、譚延闓、孫科、徐謙、宋子文五人為常務委員。武漢國民政府運作至"寧漢合流"。

南京國民政府(1927-1938)

1926年,國民革命軍攻克了湖南、湖北、江西和福建的主要城市,於是廣州國民政府聯席會在11月決議將國民政府北遷武漢,即為國民政府。

然此時的國民政府受到蘇聯以及共產黨所影響,引發國民黨右派對於左派親共的不滿。 1927年,北伐軍攻克了上海與南京,蔣介石於3月抵達上海後,決定實行“清黨”,並於4月18日成立南京國民政府。 [1]在成立大會上﹐發布了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關於奠都南京的宣言以及《國民政府宣言》,提出國民革命方略四條:密切革命軍與人民的配合﹔造成廉潔政府;提倡保護國內實業;保障農工團體利益並扶助其發展。南京國民政府採取委員制﹐由蔣介石、胡漢民、張靜江、吳稚暉等十二人為政府委員,胡漢民為政府主席,蔣介石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吳稚暉為總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各部門設有:秘書長(鈕永建),財政部長(古應芬﹐錢新之代),外交部長(伍朝樞),民政部長(薛篤弼),司法部長(王寵惠),大學院院長(蔡元培)。政府轄區包括江蘇、浙江、安徽(一部)、福建、上海、南京、廣東、廣西等。也開始形成寧漢分裂之局面;直到8月武漢的國民黨與國民政府執行分共清黨,以及蔣介石在汪精衛的要求下辭去總司令之後,才宣布合作。 1928年2月3日至7日,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在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改組國民政府"等議案。規定國民政府接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指導、監督﹐掌理全國政務﹐政府委員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選舉﹐政府部門設有內政、外交、財政、交通、司法、農礦、工商等部以及軍事委員會、最高法院、監察院、大學院等。會議推舉譚延闓為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為​​軍事委員會主席兼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同年9月﹐國民黨二屆五中全會在南京召開﹐宣稱全國進入訓政時期﹐由國民政府執行訓政職責﹐並決定以五院制組成國民政府。同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公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國民政府總攬中華民國之治權﹐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組成﹐設主席一人﹐委員十至十二人﹐國民政府主席兼任陸海空軍總司令。同時﹐任命蔣介石為國民政府主席兼陸海空軍總司令。至此﹐南京國民政府的政權組織形式漸趨完備。

1928年6月,革命軍進入北京,國民政府在15日發表全國統一的宣言,12月29日,東北的奉係將領張學良通電南京宣稱接受國民政府管轄。蔣介石領導的革命軍北伐成功後,南京國民政府正式獲得國際承認為中華民國政府。

南昌國民政府(1928-1939)

南昌國民政府位於南昌市撫河區,現南昌市西湖區,為中華民國軍政中心,從事控制,派遣,指令等重要國家事物和國家首領會議。  

1928年10月,剛從中原大戰中收身的蔣介石便親臨南昌,指揮“剿匪”事宜。因此,圖書館改為“海陸空軍總司令南昌行營”,是江南五省剿匪總部,被時人稱為“第二首都”。

1934年蔣介石在對中國工農紅軍連續發動軍事“圍剿”和在國民黨統治區實行文化“圍剿”的同時,在中國江西省城南昌發起的所謂重整道德、改變社會風氣的運動。因其從改造國民的日常生活入手,所以命名為新生活運動。目的在於用封建的倫理綱常來控制人民的思想和言論行動,用生活細節的要求來轉移人民對政治、社會問題的不滿,以反對共產主義思想的影響,維護國民黨的統治。

新生活運動的主要內容是:①以禮、義、廉、恥為基本準則。禮為四維之首,就是規規矩矩,不犯上作亂。 ②從改造國民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做起。規定要拔上鞋跟,扣齊鈕顆;走路靠左,胸部挺起;和洽鄰里,同謀公益等。 ③以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為標準。在一個政府,一個主義,一個領袖之下,絕對統一,絕對團結,絕對服從命令。 ④以生活藝術化、生產化、軍事化,特別是軍事化為目標。隨時準備捐軀犧牲 ,盡忠報國。 1934年2月19日,蔣介石在南昌成立了新生活運動促進會,自任會長;7月1日,又成立新生活運動促進總會,自任總會長。 1934年7月∼1937 年抗日戰爭爆發為全面推行時期。其間,新運總會由南昌遷到南京,聘請何應欽、陳果夫、張群等33人為指導員,又增設婦女指導委員會,以宋美齡為指導長。在全國各省、直轄市、各縣設立分會或支會。這一運動受到革命者和進步人士的反對和抵制,未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實際收效甚微,抗日戰爭爆發後逐漸停止。 1938年,蔣介石將國民政府遷至重慶。

1948年5月20日經國民大會選舉出蔣中正為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後,組建中華民國政府(包括一府五院)。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總統,國民政府改制為總統府,國民政府至此走進歷史。

196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省推出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被認為是新運的延續。

北平國民政府(1930)

在國民政府在形式上統一全國之後不久,國民黨內各軍事實力旋又再次爆發武裝衝突。 1930年中爆發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等聯合反對蔣介石南京政府的中原大戰,戰爭其間汪精衛在北平召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閻、馮、桂及汪係出席,議決在北平成立"國民政府",選閻、馮、李、汪等七人為委員,閻錫山為主席,並於9月9日上午9時9分成立。不過張學良隨即表示支持蔣介石,並於9月23日進駐北平。北平國民政府一度遷往太原,並在10月提出中華民國約法草案。 11月隨著閻、馮宣告下野而解散。

廣州國民政府(1931)

1931年,蔣介石在南京湯山軟禁胡漢民,同時在南京召開國民會議,通過中華民國約法草案,引起國民黨內其他實力派的不滿。黨內胡派、汪派、桂系、孫科等在廣州召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非常會議",彷照孫中山護法戰爭時的做法,在廣州另立政府。廣州國民政府在1931年5月28日成立,汪精衛為主席。同年爆發九一八事變後,國民黨內謀求合作,最終粵、寧兩派息爭,於12月22日在南京再召開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廣州政府取消,由林森為政府主席,孫科為行政院長。蔣介石則宣布下野。粵、寧合一以後,上海隨即醞釀一二八事變。以孫科等粵係為首的政府無論財政、軍事、外交皆無法指揮,經蔣介石及汪精衛面談後,孫科於1月24日辭職,蔣介石復出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汪精衛任行政院長。此架構一直維持至抗日戰爭正式開始。

重慶國民政府(1938-1946)

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國民政府於1938年遷都重慶,是為重慶國民政府。 1940年,汪精衛在南京又另組一南京國民政府,並在上海發表

和平建國宣言,然美國、法國等國拒絕承認汪精衛政權,直到汪精衛逝世後,代主席陳公博於1945年日本投降後宣布解散南京國民政府。 1943年8月﹐林森在重慶病逝。同年9月﹐蔣介石被推選為國民政府主席兼陸海空軍大元帥﹐並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行政院長。

南京國民政府(1946-1948,還都)

國共內戰期間政府遷移圖抗日戰爭結束後,重慶的臨時國民政府於1946年5月5日發布“還都令”,宣布5月5日將“凱旋南京”。 1946年頒布了《中華民國憲法》,正式立憲,中國國民黨一黨訓政時期結束,邁入憲政時期。

1947年4月,依據政治協商會議決議,作為看守政府的國民政府改組,容納其他黨派青年黨,民社黨進入國民政府。當時國共內戰,中共未參加政府。

1948年5月20日經國民大會選舉出蔣中正為第一任中華民國總統後,組建中華民國政府(包括一府五院)。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總統,國民政府改制為總統府,國民政府至此走進歷史。

汪偽國民政府(194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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