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 :
SWEWE 會員 :登錄 |註冊
搜索
百科社區 |百科問答 |提交問題 |詞彙知識 |上傳知識
上一頁 1 下一頁 選擇頁數

去個性化

去個性化(deindividuation),又叫個性消失,亦可叫去壓抑化、去抑止化,是指個人在群體壓力或群體意識影響下,會導致自我導向功能的削弱或責任感的喪失,產生一些個人單獨活動時是不會出現的行為。去個性化的外在條件有兩個:一是身份的隱匿;二是責任的模糊化。

概述

定義

去個性化(deindividuation),又叫個性消失,亦可叫去壓抑化、去抑止化,是指個人在群體壓力或群體意識影響下,會導致自我導向功能的削弱或責任感的喪失,產生一些個人單獨活動時是不會出現的行為。去個性化的外在條件有兩個:一是身份的隱匿;二是責任的模糊化。去個性化是一種自我意識下降,自我評價和自我控制能力降低的狀態。個體在去個性化狀態下行為的責任意識明顯喪失,會做出一些通常不會做的行為。如集體起哄、相互打鬧追逐、甚至成群結夥地故意破壞公物、打架鬥毆、集體宿舍樓出現亂倒污水垃圾等,都屬於去個性化現象。

我們還都有這樣的經驗,有時候太專注於某事情,以至於完全忽略他人,甚至忽略我們自己是如何看待我們的行為的,這種情況下個體是處於去個性化狀態的。此外,藥物、酒精和催眠等因素,也可造成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控制水平迅速降低,使人處於去個性化的狀態。

概念來源

這個概念最早是法國社會學家GL博恩在其經典著作《人群》一書中提出來的。指個體在群體中或與群體一起從事某種活動時,個體對群體的認同,或以群體自居,使個體的個性溶化於群之中,從而失去了個性感。與這種去個性化相聯繫的是,個體似乎失去了作為個性的約束力,在群體的保護下,做出違反他們在社會情境中常常遵守的社會準則的事,表現出非正常的行事傾向。

博恩認為,從歷史的觀點的觀點看,人類原本是是從要深蒂固的親屬關係、紐帶關係和部族關係中掙脫出來的,隨著這種掙脫,原選取表現在這些群體關係中的去個性化也由之獲得解放,個體重又獲得了個性。但是,個性的解放也潛伏著一種危機,那就是離開群體的心理距離越遠,個體在享受自由的同時也就越感到孤獨。個體的孤獨又激發著個體重新加入各種群體活動,於是個性又溶化於群體之中,去個性化復又出現。 E.弗洛姆的《逃避自由》一書是對去個性化的最佳理論闡釋。

費斯廷格和紐科姆認為,當具體的注意力投向群體時,他對自己的注意力便養活了。對群體的注意使個體失卻了個性環境,把個性淹沒在群體之中。由於去個性化減弱了作為個體時的約束力,也即社會對其的約束力,因此為個體從事反常的行為創造了條件。從心理學上來說,其原因有兩個:一是群體成員的匿名性。隨著加入群體,成為群體成員,溶化了個性,群體成員便會覺得自己是個匿名者而四邊,肆意破壞社會規範;二是責任分散。群體生活告訴群體成員,群體活動的責任是分散的,或者說分散在每個小組成員身上,任何一個具體成員都不必承擔該群體所招致的譴責。因此,按照這一公式,對群體的注意增強了去個性化,反過來又強化了通常受制約的行為。

齊勒認為,個體在社會生活情境中學會了獎勵和懲罰的效應,於是把個性與獎勵情境匹配起來,把去個性化與懲罰情境匹配起來。當個體用其獨特性出色地完成了某項任務時,他會期望獎勵隨之出現;但是,當個體覺得無論如何要避免懲罰時,或者預測懲罰要到來時,他便會將自身沉浸於群體之中,用分散責任的策略來避免懲罰。所以,齊勒索認為去個性化問題應當同個體“趨獎避罰”的心理聯繫起來。

津巴多提出了另一種關於去個性化的理論。該理論主要包含兩層意思,一是去個性化既可能導致反常的或消極的行為,也可能導致建設性或創造性行為,不能把個體加入群體後的行為作單極的分析,二是去個性化的原因除了把注意力投向群體或迴避對道德責任的否定評價外,還有大量的因素也可能導致去個性化,如匿名性、群體規模、情緒的激發水平、情境不明確時的新奇感、群體中獨特刺激(如毒品或酒精等)、參與群體活動的程度等等。所有這些因素導致去個性化,反過來又使個體對外部刺激反應麻木,對情緒和動機失去認知性控制。其結果是,個體只在群體內的約束下活動,從事那些不論是消極的(如攻擊)還是積極的(如創造性)活動,而對外部刺激,特別是社會規範和準則,則較少順從。這樣,便帶來了去個性化後的不利的社會結果。

迪埃納認為,去個性化這一術語原本是思維領域的特定術語,主要用來描述情境之間、認知結構之間、情緒之間、行為反應之間的一組關係,因此他把去個性化與自我意識相聯繫,從而進一步作了理論修改。他認為,去個性化的個體並未註意到自己的行為,並未意識到自己是獨特的個體,因此便不能對自己的行為作出監視和反饋,不能從長時記憶中恢復適當的行為標準。結果,去個性化的個體缺乏遠見,缺乏預先考慮和計劃。特別是當幾乎沒有什麼自我調節時,個體更易傾向於對即時刺激作出情緒和動機反應。

有人曾列舉了去個性化的特徵:匿名性,衣著類似性,激起,情景的新異性和無組織性。在去個性化的群體中,成員不會以個體的方式對此反應,或特別注意個別成員,所以,個體感到對沖動性行為或違反本來意願的行為的約束減少了。

群體中的去個性化程度將會極大地影響群體中遵從的程度,辛格等人(1965)提出當群體的行為與個人的願望相反時,較少個性化的群體與較嚴重的個性化群體相比,前者表現出更多的非遵從行為。

社會作用

個性化與社會冷漠

案例一:

有過一則報導,說高樓頂上有個小伙子要跳樓自殺,救護車、消防車呼嘯而至,警察為挽救生命苦苦努力。而高樓下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突然人群中有人大叫“快跳呀”,其他人也跟著附和起哄,最後在眾人的“慫恿”和“鼓勵”聲中,年輕人對人間不再留戀,從樓頂飄然而下。在這種情境中,“看客”們是去個性化的,每個人都不再是自己,而是一個“匿名”的、和他人無差別的人。在去個性化的情境中,人們往往表現得精力充沛,不斷重複一些不可思議的行為而不能停止。人們會表現出平常受抑制的行為,而且對那些在正常情況下會引發自我控制機制的線索也不加反應。

案例二:

早在1972年,美國著名心理學家菲利浦,津巴多曾經做過一個模擬監獄實驗。實驗者將若干心理正常的大學生隨機分成“犯人組”與“看守組”,“逮捕”後的"犯人被戴上手銬,蒙住兩眼帶到了斯坦福大學地下室的一個“監獄”裡。這些被試經歷了真正的犯人才會碰到的種種事情,如戴腳鐐手銬,全身噴消毒劑,換上監獄裡統一製作的“布袋衣”,而且,“犯人”不再有姓名而只有一個號碼。 “看守”也一樣。然而,這些原本平等的人,因為管教與被管教的不同角色,最後都產生了不健康的心理和擺脫社會規範約束的極端行為。如扮演“犯人”的被試逐漸變得軟弱、無助、抑鬱,而扮演“看守”的被試則越來越有虐待“犯人”的傾向。

案例三:

1969年,心理學家津巴多試圖發現,擺脫正常社會約束和從事極端否定的行為的去個性化是如何產生的,也就是說,為什麼一些平時很老實的人,在一群瘋狂的人當中也會變得瘋狂。他做了一個有趣的電擊實驗。津巴多召集了一些女大學生作為被試,對她們說:實驗要求對隔壁一個女大學生進行電擊,不需要負任何道義上的責任,完全是為了科學實驗的需要。通過鏡子被試們可以看到那個被自己電擊的女大學生。實際上這個女大學生是金巴爾多的助手,她並沒有真正受到電擊。但當被試按下電鈕時,她假裝大喊大叫,流淚求饒,以使那些作為被試的女大學生們相信,她真的非常痛苦。被試分為兩組。第一組被試都穿上了帶頭罩的白大褂,每個人只露出了兩隻眼睛,因而彼此間誰也不認識。主持人請她們實施電擊時也不叫她們的名字,整個實驗在昏暗中進行。這種情景被金巴爾多稱為“去個性化的條件”。第二組​​被試穿著平常的衣服,每個人胸前都有一張名片掛著。在實驗時,主持人很有禮貌地叫著每個人的名字。房間裡的照明很好,每個人彼此都能看得很清楚。這一情景稱為“個性化”。津巴多預言說:在去個性化條件下的被試將比在個性化條件下的被試在按電鈕時將表現出較少的約束。結果證實了他的預言。去個性化小組比個性化小組按電鈕的次數多達將近兩倍,並且每一次按下電鈕的持續時間也較長。

更有意思的是津巴多在又一次實驗前安排被試們聽一段錄音,內容是津巴多與兩位將要被“電擊”的女大學生的談話。這個談話表明二者俱有不同的人格特點,其中一個十分可愛,樂於助人,而另一個則很自私自利,讓人厭惡。同樣在去個性化條件和個性化兩種情景下讓被試實施電擊,結果非常有趣。在去個性化條件下,不管面對的是可愛的人還是令人討厭的人,被試都去按電鈕。津巴多在實驗報告中寫道:這些可愛的,在正常情況下態度溫柔的女學生,幾乎在每一次有機會時,都會按一下電鈕,而根本不管被電擊的是一位可愛的或者可惡的人,而且她們一點也不為之感到緊張或內疚。相反,在個性化條件下,被試們就非常有鑑別力,他們按被電擊者的人格決定自己按電鈕的次數和時間長短。

津巴多認為,去個性化產生的環境具有兩個特點:一是匿名性。即個體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匿名的,沒有人認識自己,所以個體毫無顧忌地違反社會規範與道德習俗,甚至法律,作出一些平時自己一個人決不會作出的行為。二是責任模糊。當一個人成為某個集體的成員時,他就會發現,對於集體行動的責任是模糊的或分散的。參加者人人有份,任何一個個體都不必為集體行為而承擔罪責,由於感到壓力減少,覺得沒有受懲罰的可能,沒有內疚感,從而使行為更加粗野、放肆。有的成員甚至覺得他們的行動是允許的或在道德上是正確的,因為集體作為一個統一體參加了這一行動。津巴多還認為,一旦失個性化開始並聚集力量,就難以逆轉或是停止。

案例四:

1952年,費斯廷格(L. Festinger)、佩皮通(A. Pepitone)和紐康姆(T. Newcomb)進行了去個性化的實驗。他們要求各組男大學生在兩種條件下議論自己父母的缺點。一種條件是,被試身戴名簽,互稱名字,在明亮的教室裡進行,這是可辨組;另一種條件下,被試身著長袍,頭戴面罩,只露出眼睛和鼻孔,相互都不知姓名,在燈光昏暗的房間裡進行,這是去個性組。結果表明,去個性組肆無忌憚地數落、辱罵自己的父母,充分錶現對自己父母的厭惡與不滿。在各組議論完了之後,以問卷調查的方式了解被試對再次參加議論的喜歡程度,結果,去個性化小組比其它小組對群體成員更加富有吸引力,也就是說,大學生們更喜歡在去個性化的小組裡再次議論自己父母的不是。

去個性化與社會攻擊

個體常常會被淹沒在群體之中,當個體自我認同被群體的行動與目標認同所取代,個體便會進入“去個性化狀態”,這種狀態將淡化個體的自我觀察和自我評價,降低個體責任與個人對於社會評價的關注。當自我控制力量減弱,暴力與反社會行為就隨時可能出現。

案例一:


上一頁 1 下一頁 選擇頁數
用戶 評論
還沒有評論
我要評論 [遊客 (3.147.*.*) | 登錄 ]

語言 :
| 校驗代碼 :


搜索

版权申明 | 隐私权政策 | 版權 @2018 世界百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