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任期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一致。其成員(委員)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是中國共產黨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重要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由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云山、王岐山、張高麗七人組成。機構概況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1-2]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政治局常委會在中央政治局會議閉幕期間行使其職權。 [4]
《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中共中央主要負責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人選,必須要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中產生[1],同時位列常委首席,召開並主持常務會議。根據歷史,歷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也由政治局常委擔任。 [4]
1956年中共八大至1982年中共十二大召開前的黨章中曾設有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一職,任職者皆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副主席在黨內的排名僅次於當時作為最高負責人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共中央主席)。十二大通過的黨章除了廢除黨主席和副主席,改以總書記為黨首以外,還規定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和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當時稱第一書記)這三個職務的擔任者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產生,當時鄧小平和陳雲分別擔任這三個要職。這項規定在十三大鄧小平等退出政治局常委會後取消[6]。
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是2012年11月15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選舉產生的七常委: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劉云山、王岐山、張高麗。其中習近平當選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和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劉云山當選中央書記處書記,王岐山當選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7]
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歷屆常委
第五屆
中國共產黨在四大以前的中央領導機構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中央局,從五大開始設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務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第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1927年5月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陳獨秀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陳獨秀、張國燾、蔡和森[9]
八七會議
1927年8月
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瞿秋白、李維漢、蘇兆征[10]
第六屆
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1928年7月
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主席:向忠發(1931年6月被捕叛變)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蘇兆征、向忠發、項英、周恩來、蔡和森
候補委員:李立三、徐錫根、楊殷[11]
1931年9月至1934年1月
1931年9月王明隨米夫赴蘇聯前,組成臨時中央政治局,習慣上稱“臨時中央”,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為博古(秦邦憲)、張聞天、盧福坦,並指定負責人為博古。
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會議
1934年1月
中共六屆五中全會決定設立中共中央書記處(又被混稱為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書記處書記為:秦邦憲(1934年1月至1943年3月)、周恩來(1934年1月至1943年3月)、張聞天(1934年1月至1943年3月)、陳雲(1934年1月至1937年7月,1937年12月至1943年3月)、王明(1934年1月至1937年7月,1937年12月至1943年3月)、張國燾(1934年1月至1938年4月)、項英(1934年1月至1941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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