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新民(1943-1964.4),山東郯城縣李莊一村人。
初中時加入了共青團。 1961年初中畢業。 1964年4月4日,李莊逢大集,下午一時許,沂河水暴漲,當地群眾李學德、朱永平二人走到李莊沂河橋中間時,大水漫過橋面,李、朱均被沖入橋下激流中。臧新民冒死救人,因水流湍急,被沖入水底,李學德、朱永平最後被另一隻船救起,21歲的臧新民光榮犧牲。臧新民犧牲後,山東省軍區、臨沂軍分區、共青團臨沂地委在李莊中學召開了隆重的追悼大會。臨沂軍分區為他追記了一等功,授予他模範民兵稱號,共青團郯城縣委追認他為模範共青團員,山東省民政廳追認他為革命烈士。 1964年4月23日,中共郯城縣委發出通知,號召全縣人民學習臧新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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