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祖國罪的概念和特徵
背叛祖國罪,指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
背叛祖國罪具有以下構成特徵: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
(三)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
(四)本罪的主體是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國人。背叛祖國罪的處罰
刑法第102條規定,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113條規定,犯前款罪,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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