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方法發明是發明專利的一種類型, 是專利權的客體,即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方法發明創造。它是指為解決某特定技術問題而採用的手段和步驟的發明。
分類
能夠申請專利的方法通常包括製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大類。
製造方法發明有產品製造工藝、加工方法等,
操作使用方法發明有測試方法、產品使用方法等。
方法發明可以是原創性,也可以是改進型的。改進型的方法發明是對已有的產品發明方法作出的實質性革新的技術方案。例如,愛迪生髮明了白熾燈,白熾燈是一種前所未有的新產品,可以申請產品發明;生產白熾燈的方法可以申請方法專利;給白熾燈填充惰性氣體,其質量和壽命都有明顯提高,這是在原來基礎之上進行的改進,可以申請改進發明。實施
方法發明專利權取得以後,專利權人有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製造、使用和銷售專利產品。任何人以營業為目的利用方法發明專利時,都必須得到專利權人同意,並向專利權人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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