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當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產遭遇共同危險時,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採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攤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確實屬於共同海損的損失才由獲益各方分攤,因此共同海損的成立應具備一定的條件,即海上危險必須是共同的、真實的;共同海損的措施必須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損的損失必須是特殊的、異常的,並由共損措施直接造成。定義
共同海損 general average
共同海損的表現形式為共同海損犧牲和共同海損費用,共同海損犧牲包括拋棄貨物、為撲滅船上火災而造成的貨損船損、割棄殘損物造成的損失、有意擱淺所致的損害、機器和鍋爐的損害、作為燃料而使用的貨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貨的過程中造成的損害等。共同海損費用包括救助報酬、擱淺船舶減載費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損害、避難港費用、駛往和在避難港等地支付給船員的工資及其它開支、修理費用、代替費用、墊付手續費和保險費、共同海損損失的利息等。
共同海損是為了使船舶或船上貨物避免共同危險,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犧牲或支付的特殊費用。共同海損損失應由船、貨(包括不同的貨主)各方共同負擔。所採取的共同海損措施稱共同海損行為。這種行為,例如引海水入艙、將承運的貨物拋入大海、自動擱淺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進行;但在船舶遇難時,為滅火而引海水入艙、為減輕船舶負荷而將全部或部分貨物拋入大海或為進行船舶緊急修理而自動擱淺,等等,則均屬合法。因共同海損行為處理共同海損損失、理算共同海損的費用,稱共同海損理算。為處理共同海損費用所編制的報告稱共同海損理算書。
要素
共同海損的要素包括:
①船舶在航行中行將受到危險或已遭遇海難,情況急迫,船長為維護船貨安全而必須採取措施。
②海難與危險必須是真實的而不是推測的。
③共同海損行為一定是人為的、故意的。
④損失和開支必須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頂強風開船,機器因超過負荷受損,不屬於共同海損;而若船已擱淺,為脫淺而使機器超過負荷受損,則屬於共同海損。
⑤所採取的共同海損行為必須合理。
⑥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貨主貨物單獨的安全。
⑦屬於共同海損後果直接造成的損失。例如引海水滅火,凡有燒痕等的貨物再被海水浸壞不算共同海損,原來完好而被海水浸壞的貨物的損失應計入共同海損。
⑧共同海損行為原則上應由船長指揮,但在意外情況下,例如船長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敵國船長指揮,符合上述7個條件,也算共同海損。
規定
共同海損的犧牲由船舶、貨物與未收運費三方按比例分攤。
船舶共同海損的金額的確定
1、 按照實際支付的修理費減去合理的以新換舊的扣減額計算;
2、 船舶尚未修理,按犧牲造成的合理貶值計算,但不得超過估計的修理費;
3、 船舶發生實際全損或者修理費用超過修復後的船舶價值的,共同海損犧牲金額按照該船在完好狀態下的估計價值,減去不屬於共同海損的估計的修理費和該船舶受損後的價值的餘額計算。
貨物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的確定
1、 貨物滅失的,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去由於犧牲無需支付的運費計算;
2、 貨物損壞的,在損壞程度尚未達成協議前出售的,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運費,與出售貨物淨得的差額計算。
運費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的確定
按照貨物遭受犧牲造成的運費的損失金額,減去為取得這筆運費應支付但由於犧牲無需支付的營運費用計算。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攤。
一、船舶因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值,減去不屬於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減去不屬於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淨得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計算分攤共同海損);
三、運費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並於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回的運費,減去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後,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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