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 :
SWEWE 會員 :登錄 |註冊
搜索
百科社區 |百科問答 |提交問題 |詞彙知識 |上傳知識
上一頁 2 下一頁 選擇頁數

屍體解剖:醫學術語

第十條死者生前有遺囑或家屬自願供解剖者,如係自費醫療,醫院可酌情補助火葬費(每例不超過四十元為限)。

第十一條凡開展病理解剖和法醫解剖的單位,應建立解剖薄,登記下列事項:

(1)屍體編號,姓名,年齡,性別,籍貫等

(2)屍體來歷

(3)附解剖原因

(4)臨床診斷

(5)解剖年,月,日(6)解剖人姓名

(7)解剖後診斷

(8)解剖報告日期

(9)備註

如無法知其姓名,籍貫者,第1項可僅列編號,性別以及估計年齡,其餘可填未詳字樣。

第十二條施行病理解剖和法醫解剖的單位,應將解剖屍體的情況(包括屍體解剖診斷),每年至少向其主管部門書面匯報一次。

第十三條自本規則發布之日起,凡與本規則有抵觸的過去的有關規定一律停止實行。 [3]

事項

一、實施對象。只能對涉及刑事案件、涉及法律問題的屍體進行解剖檢驗。

二、實施主體。限於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以及醫學院校設置的法醫科施行。

三、實施步驟。先進行體表檢查,再進行常規術式,解剖完畢後必須進行恢復外觀。 [4]

[5]


上一頁 2 下一頁 選擇頁數
用戶 評論
還沒有評論
我要評論 [遊客 (18.188.*.*) | 登錄 ]

語言 :
| 校驗代碼 :


搜索

版权申明 | 隐私权政策 | 版權 @2018 世界百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