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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理論

馬克思主義認為,地租是土地使用者由於使用土地而繳給土地所有者的超過平均利潤以上的那部分剩餘價值。馬克思按照地租產生的原因和條件的不同,將地租分為三類:級差地租、絕對地租和壟斷地租。前兩類地租是資本主義地租的普遍形式,後一類地租(壟斷地租)僅是個別條件下產生的資本主義地租的特殊形式。地租概念

地租是土地所有者憑藉土地所有權從土地使用者那裡獲得報酬。

在某些場合下,西方經濟學把地租定義為物主將其所有的土地、房屋或任何財產租給他人使用所獲得的報酬,並不一定專指出租土地而獲得的租金。按照這個定義,把地租分為契約地租和經濟地租兩類。契約地租又稱商業地租,是指物主將土地或其他財物出租給承租者,承租者按租賃契約支付給物主之租金。經濟地租又稱理論地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講,經濟地租是指人們使用任何生產要素所獲得的超額利潤。狹義上講,經濟地租是指人們利用土地所獲的超額利潤,即土地總收益扣除總成本的剩餘部分。一般所謂地租,是針對狹義地租而言的。

產生原因

地租產生的原因,是不同土地生產的商品在數量上或質量上存在差異。下面分兩種情況介紹。

(一)產量差異導致地租產生

古典經濟學家李嘉圖、穆勒等認為地租產生的原因是不同土地生產商品產量的差異。

假設肥沃土地、貧瘠土地上生產的都是小麥,且肥沃土地、貧瘠土地生產的小麥品質一樣。肥沃的土地小麥產量高,為1000公斤/畝,貧瘠的土地小麥產量低,為500公斤/畝。肥沃土地、貧瘠土地生產小麥的成本都是500元/畝。小麥價格由貧瘠土地生產成本決定,為1元/公斤。從而,肥沃土地生產小麥的收入為1000元/畝,肥沃土地生產小麥的成本為500元/畝,從而,肥沃土地將產生利潤為:

1000元/畝- 500元/畝= 500元/畝

這500元將變成肥沃土地的地租。

(二)質量差異產生地租

現代經濟學家汪林海等擴展了古典地租理論,認為不同土地生產商品的質量差異也會產生地租。

假設肥沃土地、貧瘠土地上生產的都是甘蔗,且肥沃土地、貧瘠土地生產的甘蔗產量一樣,都為1萬株甘蔗/畝。肥沃土地生產的甘蔗品質高,貧瘠土地生產的甘蔗品質低,肥沃土地甘蔗的價格是貧瘠土地甘蔗的1.5倍。肥沃土地、貧瘠土地生產甘蔗的成本都是1萬元/畝。貧瘠土地甘蔗價格由貧瘠土地生產成本決定,為1元/株,從而肥沃土地甘蔗的價格為1.5元/株。從而,肥沃土地生產小麥的收入為1.5萬元/畝,肥沃土地生產小麥的成本為1萬元/畝,從而,肥沃土地將產生利潤為:

1.5萬元/畝-1萬元/畝=0.5萬元/畝

這0.5萬元/畝將變為肥沃土地的地租。

城市中地租的產生,主要是土地上商品質量(品質)差異造成的。城市中好地段、差地段生產住房的數量不一定有差異,但好地段住房品質高,價格高,差地段住房品質差,價格低,好地段住房價格與差地段住房價格的差異,就導致好地段有更高的地租。

地租分類

絕對地租

絕對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憑藉土地所有權壟斷所取得的地租。絕對地租既不是農業產品的社會生產價格與其個別生產價格之差,也不是各級土地與劣等土地之間社會生產價格之差,而是個別農業部門產品價值與生產價格之差。因此,農業資本有機構成低於社會平均資本有機構成是絕對地租形成的條件,而土地所有權的壟斷才是絕對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絕對地租的實質和來源是農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

級差地租

1.級差地租的含義及其產生的條件與原因

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的級差地租是經營較優土地的農業資本家所獲得的,並最終歸土地所有者佔有的超額利潤。級差地租來源於農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即超額利潤,它不過是由農業資本家手中轉到地所有者手中了。形成級差地租的條件有三種:①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別;②土地位置的差別;③在同一地塊上連續投資產生的勞動生產率的差別。馬克思按級差地租形成的條件不同,將級差地租分為兩種形式:級差地租第一形態(即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第二形態(即級差地租Ⅱ)。級差地租Ⅰ,是指農業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和位置較好的土地所創造的超額利潤而轉化為地租(即由前兩個條件產生)級差地租Ⅱ,是指對同一地塊上的連續追加投資,由各次投資的生產率不同而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為地租。

2.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Ⅱ的關係

級差地租Ⅰ和級差地租Ⅱ雖各有不同的產生條件,但二者的實質是一樣的,它們都是由產品的個別生產價格低於社會生產價格的差額所產生的超額利潤轉化而成。級差地租Ⅰ是級差地租Ⅱ的前提、基礎和出發點。

壟斷地租

壟斷地租,是指由產品的壟斷價格帶來的超額利潤而轉化成的地租。壟斷地租不是來自農業僱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而是來自社會其他部門工人創造的價值。

分離地租

關於非農業用地的地租在土地所有權與土地經營權相分離的條件下,不論租用農地或非農地都須支付地租。馬克思論述的非農業用地的地租,是指建築地段和礦山地段的地租。建築地段地租是指工商業資本家為獲得建築多種建築物所需土地而支付給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建築地段地租同農業地租的明顯區別,在於農業中土地的肥沃程度和位置對級差地租有決定作用,而對於建築地租,則是位置起著決定作用。同時,由於壟斷價格對建築地租起著很大作用。礦山地租指工業資本家為取得採掘地下礦藏的權利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由於礦山的數量有限,也存在著經營的壟斷,使礦產品必須按劣等生產條件決定的生產價格出售,因而優中等礦山可以取得超額利潤而轉化為礦山地租。

地租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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