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電工,從事機械設備和電氣系統線路及器件的安裝、調試與維護、修理的人員。維修電工主要掌握:維修電工常識和基本技能,室內線路的安裝,接地裝置的安裝與維修,常見變壓器的檢修與維護,各種常用電機的拆裝與維修,常用低壓電器及配電裝置的安裝與維修,電動機基本控制線路的安裝與維修,常用機床電氣線路的安裝與維修,電子線路的安裝與調試,電氣控制線路設計,可編程控制器及其應用。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分五個等級
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
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職業標準
維修電工國家職業標準
1.1 職業名稱
維修電工
1.2 職業定義
從事機械設備和電氣系統線路及器件等的安裝、調試與維護、修理的人員。
1.3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4 職業環境
室內,室外
1.5 職業能力特徵
具有一定的學習、理解、觀察、判斷、推理和計算能力,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並能高空作業。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 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500 標準學時;中級不少於400 標準學時;高級不少於300 標準學時;技師不少於300 標準學時;高級技師不少於200 標準學時。
1.7.2 培訓教師
培訓初、中、高級維修電工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和高級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 年以上或本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 培訓場地設備
標準教室及具備必要實驗設備的實踐場所和所需的測試儀表及工具。
1.8 鑑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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