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 :
SWEWE 會員 :登錄 |註冊
搜索
百科社區 |百科問答 |提交問題 |詞彙知識 |上傳知識
上一頁 1 下一頁 選擇頁數

華僑

華僑,亦被稱作“海外華僑”,華僑屬於尚未加入外籍的中國公民,但長期居於國外;包括已取得居住國永久居民身份者,稱之為“華僑”,仍保留本國公民身份,仍然受到本國法律保護。華僑的範疇不包括因公在外工作者,留學生,對外援建工作人員。

簡介

概念

僑、歸僑是指哪些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

官方定義

為了適應工作中的需要,國務院僑辦等有關部門對上述概念做出了具體解釋:

一、華僑

是指旅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一)“旅居”是指中國公民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二)中少於30個月,視為華僑。

(三)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

二、外籍華人

是指已加入外國國籍的原中國公民及其外國籍後裔;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後裔。

三、歸僑

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

(一)“回國定居”是指華僑放棄原住在國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並依法辦理回國落戶手續。

(二)外籍華人經批准恢復或取得中國國籍並依法辦理來中國落戶手續的,視為歸僑。

四、僑眷

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

(一)僑眷包括:華僑、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同華僑、歸僑有長期撫養關係的其他親屬。

(二)外籍華人在中國境內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視為僑眷。

歷史沿革

中國人移居國外,可追溯到2000多年以前的古代。

早在秦漢時期,中國已有“絲綢之路”通往西域,有船舶東航日本,其中就有人留居他鄉。

進入唐代,才有較多的中國人定居國外,這可視為華僑史的開端。

縱觀1300多年來中國人移民海外的歷史,大體可分為四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從唐代到南宋(618一1270年),為海外華僑逐漸出現的時期。這個時期,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相當發達,而東南亞各地仍然比較落後,於是有不少中國商人到東南亞各地從事貿易。其中有一部分人便在當地定居下來,成為第一代的華僑。這個時期的華僑大多居住在今天東南亞的印度尼西亞、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泰國、菲律賓等國,人數大約為10萬多人。

第二個時期,從元代至清代中葉(1271-1840年).為華僑出國大量增加和華僑在所在國的社會經濟基礎逐漸確立的時期。這個時期,明朝海禁開放,促進了海外貿易進一步發展。東南亞部分地區已變為西方國家的殖民地或貿易中繼地,迫切需要中國的廉價勞動力和手工業品,因而吸引了更多的中國商人和破產的農民、漁民和手工藝人出國,加之明朝大監鄭和率兩萬多人的船隊七下西洋,歷訪亞非30多個國家和地區,增進了中國同亞非國家的友誼,也為中國人出國經商和移居國外創造了更好的條件。這個時期,東自日本、朝鮮,西至印度東部海岸,北起緬甸伊洛瓦底江上游,南迄印度尼西亞群島,幾乎到處都可見到華僑、其人口已達100萬以上。

第三個時期,從鴉片戰爭到解放前夕(1841一1949年)。為華僑大規模移民高潮時期。這個時期,華僑出國的​​人數之多、規模之大、分佈之廣、遭遇之苦,均屬前所未有。究其原因,不外是國內、國外兩方面。在國內,由於政治黑暗、戰爭不斷、經濟破產,導致民不聊生,百姓急於尋找生路;在國外,由於帝國主義對殖民地進行瘋狂的經濟掠奪和急需大量廉價勞動力從事開發。因此,一批批“契約華工”(俗稱“豬仔”)被販賣出洋,成為這個時期中國移民的主要方式。這種販賣活動始於18世紀末。 19世紀中期達到高潮,20世紀初趨於衰落。在這100多年裡,中國約有700萬人被販賣到世界各地,從而奠定了今天華僑遍布世界各地的格局。這個時期的華僑人數已達1200多萬人。


上一頁 1 下一頁 選擇頁數
用戶 評論
還沒有評論
我要評論 [遊客 (44.200.*.*) | 登錄 ]

語言 :
| 校驗代碼 :


搜索

版权申明 | 隐私权政策 | 版權 @2018 世界百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