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荷花國際機場(IATA代碼:DYG,ICAO代碼:ZGDY)(曾稱大庸機場、張家界荷花機場)位於湖南省張家界。 1991年國務院總理李鵬簽署了大庸機場開工令並舉行大庸機場奠基開工典禮。 1993年大庸機場試航成功。 1994年年初,大庸機場更名為“大庸張家界機場”,1994年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8月18日,張家界機場宣告正式通航。 1995年10月31日,大庸張家界機場更名為“張家界荷花機場”。 1999年,張家界航空口岸開通,舉行首航香港儀式並開通了澳門航班。 2011年張家界航空口岸擴大通過國家驗收。張家界荷花機場升級為張家界荷花國際機場。機場簡介
張家界荷花國際機場(三字代碼DYG)地處世界知名旅遊勝地張家界,是國內旅遊支線機場,湖南省骨乾機場,1994年8月18日正式通航,在湖南旅遊產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荷花機場目前佔地面積154.56公頃,是按照國家民航和國際民航組織有關技術標准設計修建的4D類機場。跑道長2600米,寬45米,兩側道肩寬各7.5米,厚度0.32-0.34米,抗折強度4.5MPA,道肩厚度0.12米,可供250座以下中型飛機起降。停機坪面積12萬平方米,停機位19個。飛機指揮設有二次雷達終端和航管內話系統,主降方向設有Ⅰ類儀表著陸進近系統和Ⅰ類精密進近燈光系統。次降方向設有DVOR/DME進近程序,Ⅰ類儀表著陸進近系統和Ⅰ類精密進近燈光系統。氣象設自動觀測系統,並已升級。供電、供水、供油、公安、消防、安檢及行政生產設施按4D類機場標準配套建設。
2010年荷花機場已開闢國際航線11條,新開通7條國際航線。國內航線為16條,分別與11個國際城市和18個國內城市通航,通航國家達到2個,航班密度平均每週89班,2010年荷花機場旅客吞吐量達1126361人次,完成貨郵吞吐量1272.3噸;2010年全年共完成航班起降9279架次。 2010年完成國內包機2382架次334767人次,國際包機136架次12170人次。
荷花機場先後保障了江澤民、李鵬、朱瑢基、李瑞環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坦桑尼亞、贊比亞等外國元首的專機三十餘架次,並利用國家和湖南省在荷花機場成功舉辦的世界特技飛行大賽暨飛機“穿越天門”、“國際森保節”等多種國內外交流活動,大幅提高了機場的知名度。
荷花機場在拼搏中前進,在前進中超越。先後榮獲2007年度“全國文明機場”、“全國最佳餐飲服務機場”、“全國最佳購物服務機場”,中南地區管理局“安全服務效益標兵單位”,“湖南省省直機關文明標兵單位” ,“湖南省模範職工之家”、“湖南省工商界百佳誠信單位”、“湖南省質量管理小組活動優秀企業”等光榮稱號,自行研製的“電子式煤氣驅鳥炮”取得了國家專利[1]。
機場定位
張家界航空口岸擴大對外開放通過國家級驗收,成為繼長沙黃花機場後湖南省第二家國際機場,將成為湘西北毗鄰區域重要空中門戶,並將推動張家界旅遊國際化的進程。
由海關總署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民航局和總參謀部等單位聯合組成的國家驗收組,實地察看了張家界航空口岸國際航站樓的現場流程及口岸查驗單位的設施配套情況,聽取了張家界航空口岸擴大對外國籍飛機開放籌備情況匯報。國家驗收組認為,張家界航空口岸現場監管條件、查驗設施設置符合有關規定,能滿足各查驗單位業務工作要求,口岸查驗單位人員到位,能夠承擔張家界航空口岸對外開放後的監管服務工作,有關軍事安全保密設施也已落實,基本具備對外開放條件,同意張家界航空口岸擴大對外開放,並簽署了驗收會議紀要。這對於提高張家界市對外開放水平,建設世界旅遊精品城市,打造武陵山經濟協作區,增強張家界中心城市競爭力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張家界荷花機場於1994年建成並投入使用,是目前國內的4D級旅遊機場。 1997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航空口岸,開通張家界至香港、澳門航線,先後開通張家界至韓國首爾、釜山、日本福岡、大阪等國際客運包機。目前,機場第二代國際航站樓改造工程已全面完成,並按照“流程佈局合理、功能區分明確、視覺效果良好、打造精品口岸”的要求,完成第三代航站樓的規劃設計[2 ]。
獲得榮譽
◆2001年
2000-2001年獲民航湖南省局先進單位
2001年獲張家界市4A級旅遊區先進單位
2001年3月獲張家界市二000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
◆2002年
2002年1月獲民航中南管理局安全效益標兵單位
2002年6月獲張家界服務旅遊創“三優”活動先進單位
2002年6月獲張家界國家安全小組先進單位
2002年度獲社會治安綜合紿理先進單位
◆2003年
2003年8月獲湖南省抗擊“非典”先進集體
◆2004年
2004年9月獲湖南省青年文明號十年成就獎
2004年12月獲湖南省模範職工之家
2004年12月獲湖南省直機關二00四屆文明單位
◆2005年
2005年1月獲湖南省機場管理集團先進單位
2005年3月獲二00四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