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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身

只是血親關係,又怎是口頭可以脫離得了的。在加拿大休養一段時間後.蔡少芬又重回娛樂圈,已不似當年的高調,氣質也更淡定。看著她越來越纖瘦的面孔和漠然的深情,實在是令人疼這個可憐的現代“喜兒”,蔡少芬直到2006年才終於把債還清。

大小s

有台灣媒體報導,娛樂圈著名的姐妹花大小s的父親在去年年底時因為賭博被騙,欠了近300萬元新台幣的債務〔約60多萬人民幣的債務〕,遭到黑道的追討,甚至讓自己和女友都被黑道抓去逼債,最後是靠著女兒籌錢才換回兩人的自由。而這已經不是大小s第一次為父親還債,在徐媽媽和徐爸爸分居的10年間,大小s已經陸續替父還債800多萬新台幣,約合人民幣160多萬元。此外,姐妹倆每個月還要給父親10萬元新台幣,約合2萬多人民幣的生活費。不過,在這次賭博危機過後,徐媽媽已經表示,這是兩個女兒最後一次替父親還債,而她也已經正式與徐父辦妥離婚手續,希望他今後不要再給兩個女兒增加負擔。

林依晨

林依晨在演藝圈一直被看做“乖乖牌”,把自己經營得小心翼翼,政大畢業、出道7年少有負面新聞、努力幫家裡還債,幾乎不露一絲懈怠。因為在她5歲時,父親便離開她和媽媽、弟弟,高中時媽媽又中風病倒,她被迫一夜長大,17歲那年就扛起家計,美好的花樣年華也隨之一點一滴流逝。

23歲時她更草擬遺囑。她解釋說:“我的工作需要常搭飛機、拍戲吊鋼絲、跳海,我怕自己突然怎麼樣,會留下媽媽一個人,我不想留下遺憾。”遺囑內容她保密,只說是很心靈層面的,像書信一樣。

她高三那年,為了買電腦送弟弟,參加捷運超美女選拔賽,因而踏入演藝圈。她不想辜負媽媽的期待,努力拍戲、拍電影、接廣告代言、跑活動,終於在入行第6年還清債務,她比喻說:“以前我覺得我家像一輛拉車,我和弟弟坐在車上,我媽在前面使力拉,現在終於換我媽上車休息,我在前面拉。”

伊能靜

剛出生不久,父親就拋妻棄女,由母親挑起一家8口的重擔。而伊能靜16歲就出道,唱歌完全是為了賺錢還債,每天在各種夜總會出沒,直到24歲的某天終於償清了家中債資。

梅艷芳

已故天后梅艷芳一生不但感情受挫,在家庭上也沒有得到過任何溫暖。父親早逝,媽媽一個人撫養梅艷芳和兩兄一姐,非常辛苦。

為了報答、照顧自己的母親,梅艷芳傾盡所能回報自己的母親。面對非常能“消費”、而且熱衷賭博的老母親,阿梅為媽媽捐款超千萬港幣,並且為媽媽留下了大筆的遺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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