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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則

治則,是中醫治療疾病的法則,包括治療原則和方法兩個內容。從整體觀念出發,在陰陽五行學說指導下,將四診所得的,進行分析、歸納。作出的辯證,然後根據證情制訂出相應的治療原則和方法。治則是臨證制方遣藥的依據,其內容頗為豐富,千百年來一直在防治疾病上發揮著積極的指導作用。中醫學有一整套比較完整和系統的治療原則理論。如未病先防、治病求本、扶正祛邪、因地因時因人制宜等。其中包含著許多辯證法思想,在臨床治療上起著重要指導作用。

未病先防

中醫學對疾病的預防非常重視,早在二千多年前就已論述。 《素問·四氣調神大論》說:“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鬥而鑄錐,不亦晚乎!”強調了預防疾病的重要性。治未病的內容包含兩方面,一是未病先防,一是既病防變。未病先防,關鍵是取決於人體正氣充沛與否,即人體抗病能力強弱。在同一條件下有人得病,有人不得病,這就是“正氣存內,邪不可干”的道理。因此,人們就需要加強精神修養,注意心理衛生,順應四時氣候變化,飲食有節,力戒偏嗜,起居有常,勞逸適度,鍛煉身體,增強體質,從而提高抗病能力,才能不易發生疾病。另外,在傳染病流行的季節裡,還可採用藥物進行消毒防病,如用雄黃、艾葉、蒼朮等熏煙以防疫癘。

既病防變,指對病要積極地進行早期治療,防止疾病的發展與傳變。誠如《金匱要略》所說:“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既病早治、注意防變對於控製或減少疾病的發展與惡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治病求本

基本簡介

《素問·陰陽應像大論》說;“治病必求其本”。即謂治療疾病時,必須針對造成疾病的根本原因進行治療。這是辨證論治的基本原則。

任何疾病的發生與發展,總是通過若干症狀和體徵表現出來。但是這些顯露於外的徵象,還不是疾病之本質。醫者必須透過現象找到疾病之本質所在,亦即找出疾病發生的根本原因,然後針對其本質進行治療。只有從根本上除去了發病原因,疾病的各種症狀才會得以徹底消除。如頭痛這個症狀,它可由外感、血虛、肝陽上亢、痰濕、瘀血等多種原因引起,治療就不能簡單地採取對症治療,而應在辯證基礎上,找出病因,針對其病因而分別採用解表、養血、平肝潛陽、燥濕化痰、活血化瘀等法進行治療,即為治病求本。運用這一原則時,必須正確掌握“標本緩急”、“正治與反治”這兩種情況。

標本緩急

標與本,是中醫治療疾病時用以分析各種病證的矛盾。分清主次,解決主要矛盾的治療理論。標,即現象;本、即本質。標與本是互相對立的兩個方面。標本的含義是多方面的。從正邪兩方面說,正氣為本,邪氣為標;從疾病而說,病因為本,症狀為標;從病位內外而分,內臟為本,體表為標;從發病先後來分,原發病(先病)為本。繼發病(後病)為標。總之,本含有主要方面和主要矛盾的意義;標含有次要方面和次要矛盾的意義。

疾病的發展變化,尤其複雜的疾病,常常是盤根錯結,矛盾萬千。因此,在治療時就需運用標本的理論,藉以分析其主次緩急,便於及時合理的治療。標本的原則一般是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和標本同治三條。

急則治其標,指標病危急,若不及時治之,會危及患者生命,或影響本病的治療。如脹滿、大出血、劇痛等病,皆宜先除脹、止血、止痛。正如《素問·標本病傳論》所說:“先熱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小大不利,治其標。”待病情相對穩定後,再考慮治療本病。

緩則治其本,指標病不甚急的情況下,採取治本的原則。即針對主要病因、病證進行治療,以解除病之根本。如陰虛發熱,只要滋陰養液治其本,發熱標乃不治自退。故《素問·標本病傳論》說:“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洩者,治其本;先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先調之,乃治其他病。”

標本同治,指標病本病同時俱急,在時間與條件上皆不宜單治標或單治本,只可採取同治之法。如腎不納氣的喘咳病,本為腎氣虛,標為肺失肅降,治療只宜益腎納氣,肅肺平喘,標本兼顧。

疾病的標本關係不是絕對的,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因此,在臨證中要認真觀察,注意掌握標本轉化的規律,以便正確地不失時機地進行有效的治療。

正治與反治

在臨證實踐中,可以看到多數疾病的臨床表現與其本質是一致的,然而有時某些疾病的臨床表現與其本質不一致。出現了假象。為此,確定治療原則時就不應受假象的影響,要始終抓住對本質的治療,於是便產生了“正治”與“反治”的法則。

正治,是指疾病臨床表現與其本質相一致情況下的治法,採用的方法和藥物與疾病的徵像是相反的,又稱為“逆治”。 《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者補之,強者瀉之”。此皆屬正治之法。大凡病情發展較為正常,病勢較輕,症狀亦較單純者,多適用於本法。

反治,是指疾病臨床表現與其本質不相一致情況下的治法,採用的方法和藥物與疾病的徵像是相順從的,又稱為“從治”。 《素問·至真要大論》說:“微者逆之,甚者從之。”“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大凡病情發展比較複雜,處於危重階段,出現假象症狀時,多運用此法,其具體應用有: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熱因熱用,寒因寒用”,就是以熱治熱,以寒治寒。前者用於陰寒之極反見熱象,真寒假熱的患者;後者用於熱極反見寒象,真熱假寒的患者。二者治療的實質上仍然是以熱治寒,以寒治熱。

“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即指以填補扶正之法治療脹滿痞塞等證候,以通利瀉下之法治療洩利漏下等證候。前者適用於脾虛陽氣不足而不健運者,後者適用於內有積滯或瘀結而致腹瀉或漏血者。二者治療的實質上亦為虛則補之,實則瀉之。

此外,還有反佐法,即於溫熱方藥中加少量寒涼藥,或用寒證藥以冷服法;寒涼方藥中加少量溫熱藥,或用熱證藥以熱服法。此雖與上述所講不同,但亦屬反治法之範疇,多用於寒極、熱極之時,或有寒熱格拒現象時。正如《素問·五常政大論》所說;“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如是,可以減輕或防止格拒反應,提高療效。

同病異治與異病同治,是根據治病求本的原則演變出來的兩種治療方法。

同病異治

是指同一疾病由於病邪或機體反應性不同,表現出不同的疾病本質,而採取不同的治療方法。例如,同是痢疾,但疾病的病邪有濕熱或寒濕的不同,所採用的治療方法,也就不同;屬濕熱痢的,採用清熱利濕的方法治療,屬寒濕痢的,則採用溫中燥濕的方法治療。

異病同治

是指在不同的病變過程中,如果病理相同,本質是相同的,都可採用同樣的治療方法。如久瀉久痢,子宮脫垂,脫肛。胃下垂等多種病症,只要它表現出中氣下陷,均可使用補中益氣的治療方法以升提下陷的中氣。

綜上所述,同病異治與異病同治;其實質都是治病求本。它可以體現出中醫學的治療方法是建立在辨證論治原則的基礎上的。

扶正祛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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