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
培養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表演、教學基本技能及藝術實踐知識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
音樂教育專業方向培養的是全面發展的音樂教師。
核心能力
具有較強的聲樂、器樂表演能力和音樂鑑賞及辨別能力,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備一定的音樂創編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音樂教育教學活動、文藝活動和競賽工作的能力;具備一定的音樂教育科研能力。
核心課程
樂理、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寫作、曲式分析、藝術概論、舞台表演、舞蹈、音樂教育導論、音樂教育哲學、教育學、心理學、音樂治療學等。主要實踐環節有:畢業實習、音樂調研與采風、藝術實踐(展演)、就業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音樂會)。
自考課程
專業代號:Z050407 ;專業名稱:音樂教育(專科)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2
必考
筆試
002
03707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4
必考
筆試
003
類別 :[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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