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名詞定義
中文名稱:地理專名
英文名稱:specific geographical name
定義:區別共性的地理實體的特定名稱。如“黑龍江”的黑龍、“青海湖”的青海、“鄭州市”的鄭州等均為地理專名。
應用學科: 地理學(一級學科);地名學(二級學科)
以上內容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佈
地理專名是構成地名詞組的定語性詞部分。通常一個地名由地理專名和地理通名兩部分組成。通名是指普遍存在的有明顯共性的地理實體,如江、河、湖、海;專名是區別共性地理實體的特定名稱,如黑龍江、松花江、嫩江,三者的通名為“江”,各自的專名分別為黑龍、松花和嫩。很多地理通名在歷史上曾作為專名使用,如北魏酈道元在《水經註》中把“江”作為長江的專名,把“河”作為黃河的專名。直到明代徐霞客還遵循酈的說法。隨著人類對地理環境認識範圍的擴大,地理通名的類型不斷增加,地理專名更是大幅度增加,如新興城市的擴大,新街區名稱不斷湧現,新建設工程不斷出現,地理專名也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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