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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氣象局

機構簡介

湛江市國家氣象系統各級管理機構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湛江市國家氣象系統各級氣象機構設置如下:

湛江市氣象局的機構規格為正處級。人員編制:湛江市國家氣象系統人員編制核定為99名。其中:市氣象局機關管理編制16名,全市氣象業務系統83名(市氣象業務系統35名,縣(市)氣象業務系統48名)。各管理機構、業務單位的人員編制,由市氣象局參照省氣象局製定的人員編制核定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具體核定。領導職數:湛江市氣象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專職紀檢組組長1名,市氣象局機關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核定為6名,市局直屬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數核定為11名。各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內的領導職數由市氣象局按照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核定;所轄5個縣(市)氣象局(台)領導職數各按2名配備。主要職責

(一)擬定氣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1]、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制定、發布氣象工作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的行政復議工作。

(二)參與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氣象聯防,組織指導防御雷電、大霧等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歸口管理人工影響局部天氣工作。

(三)對國務院其他部門設有的氣象工作機構進行行業管理,統一規劃全國陸地及海上氣象探測與信息網絡、氣象台站網、氣象基礎設施和大型氣象技術裝備的發展和佈局,審核全國大中型氣象項目的立項和方案。

(四)管理全國天氣預報警報、短期氣候預測、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和氣候影響評價的發布;組織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象條件論證。

(五)組織氣象科技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的推廣應用,指導協調氣象教育工作,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提高全民氣象防災減災和氣候資源意識。

(六)管理氣象外事工作,代表我國政府參與世界氣象組織及其他國際氣象機構的活動,開展與外國政府(地區)氣象機構間的合作與交流。

(七)統一領導全國氣象部門的工作;以中國氣象局為主管理省級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教育和業務建設;指導地方氣象事業的發展。

(八)協助地方人民政府指導地方氣象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湛江市局機關內設3個正科級職能機構,其名稱及主要職責如下:

(1)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監察審計科與黨組紀檢組合署)

組織協調機關工作和會議安排;負責全市氣象系統政務信息、目標管理、調研綜合、文秘、機要、保密、檔案、氣象宣傳、辦公自動化、接待和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草擬綜合性文件、報告、總結、計劃、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檢查、催辦;負責全市氣象部門職工隊伍建設和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系統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錄用調配、獎懲、科技專業技術人員等各項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擬定本行政區域人才吸收、培養、使用的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氣象人員在職教育、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氣象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完善發展地方氣象事業的計劃財務體制及投入機制;負責本行政區域氣象系統計劃財務、基建、預決算、國有資產統計、產業運營監督和地方氣象建設項目等管理工作;負責本市氣象系統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指導全市氣象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承擔精神文明建設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局安全保衛和工、青、婦及計生工作。

在崗人員:8人;負責人:龐曉軍主任

(2)業務科

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基本環境氣象業務及公益氣象服務工作並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氣象監測、信息網絡、技術裝備保障、農業氣象及氣象預報、警報、預警信號等其它氣象信息資料統一發布的協調管理;負責全市測報、預報服務質量考核工作;負責氣象科技成果及新技術、新業務的推廣工作。

在崗人員:2人;負責人:陳聖南科長

(3)行政執法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協調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行政執法、氣象行政執法檢查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氣象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地方氣象事業發展法規政策、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定、協調和指導實施;承擔氣象有關行政復議和市級氣象主管機構行政應訴代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本市氣象部門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氣象行業管理、行業政策法規的綜合協調;負責防雷、氣象科技服務與產業政策法規的協調。

在崗人員:3人;負責人:周大捷主任

直屬事業單位

湛江市氣象局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6個,其名稱及職責如下:

(1)湛江市氣象台(湛江海洋氣象台、湛江市氣象預警信號發布中心、湛江市氣象信息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氣象決策服務和農業生產服務的信息資料收集分析,提出服務意見和依據;根據省府第62號令要求發布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和預報、警報;承擔中長期天氣預報,指導縣(市)局搞好氣象服務;負責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技術指導、作業保障和效益評價;研製有利於提高預報質量且適用於本地區的天氣預報工具方法;負責省、市科研立項申請和組織實施,撰寫科技論文、技術總結,開展技術應用指導等;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眾氣象信息服務和專業有償服務;製作一般天氣、颱風、暴雨、海面強風等的短期預報並開展服務;組織指導全市專業有償服務和環境氣象服務工作;依靠科技優勢,拓寬氣象服務領域,實施電視天氣預報、“12121”等專業服務和各項環境氣象服務等;負責氣象服務效益個例的收集和上報工作等;負責全市氣象信息通信保障工作,負責網絡通信的正常運轉、資料收集和日常維護,組織實施通信網絡升級安裝和網絡技術培訓工作;負責預報產品的加工和傳播,實施專業有償服務;負責全市氣象資料和檔案資料的保管和升級達標工作,開展資料統計和有償服務等。

在崗人員:17人;負責人:莫小華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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