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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中文名:北史

成書時間:公元659年(唐高宗顯慶四年)

體例:紀傳體

作者:李延壽《北史》是匯合併刪節記載北朝歷史的《魏書》、《北齊書》、《周書》而編成的紀傳體史書。魏本紀五卷、齊本紀三卷、周本紀二卷、隋本紀二卷、列傳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記述從北魏登國元年(386)到隋義寧二年(618)的歷史。 《南史》與《北史》為姊妹篇,是由李大師及其子李延壽兩代人編撰完成的。

基本信息

《北史》一百卷,其中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記述北朝從公元386年到618年,魏、齊(包括東魏)、週(包括西魏)、隋四個封建政權共二百三十三年的歷史。

《北史》主要在魏、齊、週、隋四書基礎上刪訂改編而成,但也參考了當時所見各種雜史,增補了不少材料。

總的來看,《北史》雖有內容偶呈蕪雜之弊,但畢竟體例完整、材料充實、文字簡練,在後代頗受重視,以致魏、齊、週三書唐以後皆殘缺不完,後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補足。作為研究北朝歷史的資料,《北史》與魏、齊、週、隋四書有互相補充的作用,不可偏廢。

作者李延壽,唐初相州今河南安陽人,曾任史官,參與修撰隋書、晉書。

內容簡介

《北史》上起北魏登國元年(386年),下迄隋義寧二年(618年),記北朝北魏、西魏、東魏、北周、北齊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應當指出的是,隋代的最初九年即開皇元年至開皇九年(581-589年)的歷史,可以作為北朝歷史看待;至於開皇九年隋滅陳統一全國以後的歷史,本是統一的封建皇朝的歷史,把這一段歷史看成北朝史而寫入《北史》是不恰當的。當然,也許是作者考慮到編​​纂上的困難,不得不作這樣的安排,但我們今天來看待和敘述北朝史,則不應沿襲《北史》的這個做法。

《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壽撰寫這兩部書,本是為了“追終先志”,繼承父親李大師未竟的事業。李大師(570-628),字君威,隋唐之際人。他熟悉前代歷史,又長於評論當世人物,青年時代就產生了撰寫一部編年體南北朝史的志向。但他著手做這件工作時,已是唐朝武德初年了。不久,他因生活條件的變化,又曾一度中輟了這件事。當他再次獲得從事於此種撰述機會時,已是武德九年(626年),而他在貞觀二年(628年)就去世了。他在臨終之前,因“所撰未畢,以為沒齒之恨”。父親的事業和遺恨,深深地影響著李延壽,對他產生了一種感召的力量。李延壽,字遐齡,貞觀初年參與《隋書》編撰工作,從這時起,他就決心把南北朝史寫出來。以實現父親的遺願。李延壽用了十五、六年的時間蒐集資料,而在貞觀十七年(643年)因參與修撰《五代史志》的工作,便得以廣泛閱讀宋、齊、梁、陳、魏、齊,週、隋八朝正史,於是正式開始撰寫《南史》《北史》。除八朝正史外,李延壽還參考各種雜史一千餘卷,歷時十六年,於唐高宗顯慶四年(659年),撰成《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據說唐高宗還為《南史》、《北史》寫了一篇序,可惜這篇序文早已失傳。

《南史》、《北史》主要取材於宋、齊、梁、陳、魏、齊、週、隋八書。李延壽撰寫“二史”的方法是對“八書”進行“抄錄”和“連綴”,並“鳩聚遺逸,以廣異聞”,“除其冗長,捃其菁華”。這是一個改寫、補充和刪節的過程,並非一般的抄錄可比。不過,李大師原來是打算“編年以備南北”,而李延壽卻以紀傳體撰成《南史》、《北史》,這是後者在“追終先志”過程中的一個變化,無礙於他們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這些基本情況,對於怎樣讀《南史》《北史》的問題就比較好理解了。 [1]

社會影響

把《南史》、《北史》作為一定意義上的“通史”來讀。

在二十五史中,《史記》是完全意義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齊、梁、陳四個皇朝的歷史,《北史》是通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隋六個皇朝的歷史,它們分別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個大的歷史階段,故可視為一定意義上的通史。李延壽說,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擬司馬遷《史記》”,當然不只是指採用紀傳體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為如此,唐代史學評論家劉知幾在講到《南史》、《北史》時,把它們都歸於“《史記》之流”。這說明前人就很重視《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點。

把《南史》、《北史》作為一定意義上的通史來讀,一則有益於了解整個南朝和整個北朝歷史發展的脈絡,有助於我們從總體上去認識和思考南北朝時期的歷史問題。再則,這也有益於我們了解作者分別把南北朝各朝歷史貫串一氣的歷史見解和撰述思想,並對前人批評它們“以家為限斷不以代為限斷”的論點有恰當的認識。應當說,在以某一個皇朝的興衰存亡為斷限而著史的歷史環境下,李延壽能夠以數代之史為一史,“斷代為仍行通法”,無疑是個創造。 [1]

創作背景

充分注意到《南史》、《北史》重視國家統一的歷史思想。

李大師為什麼要寫南北朝史?李延壽是這樣講的:“大師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齊、梁、陳、魏、齊、週、隋南北分隔,南書謂北為'索虜',北書指南為'島夷'。又各以其該國周悉,書別國並不能備,亦往往失實。”這種情況,從上面介紹的《宋書》、《南齊書》、《魏書》可以看得很清楚。而李大師所能見到的當時人的著作一定比這要多得多,因而感觸也會更深。李大師認為應當“改正”這種不正常的作史​​態度,所以才打算“編年以備南北”,寫一部貫通南北朝的史書。從史學跟社會的關係來看,國家的統一,必然要求產生與之相適的歷史著作、唐初,皇家組織撰寫梁、陳、齊、週、隋五代史以及重修《晉書》,只說“正統”和“僭偽”,不特別強調“華”、“夷”界限,只有在統一的政治形勢下才能做到。這反映了隋唐統一後“天下一家”的思想。李大師生活於隋唐之際,他提出“編年以備南北”的撰述計劃時,“五代史”尚未著手撰寫,重修《晉書》的工作還沒有提到日程上來,足見他重視國家統一的歷史思想是十分可貴的_

李延壽繼承了父親的這一歷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虜傳》,在《北史》裡也不再立《島夷傳》;於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歷史均立“本紀”;於宋、齊、梁、陳歷史亦均立“本紀”。從而擺脫了南北朝時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學家的偏見和局限,大致擺平了南、北歷史的地位。這不僅反映了在國家統一局面下“天下一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晉南北朝以來中國各民族大融合的歷史結局。我們讀《南史》、《北史》、不能不了解作者所處的歷史環境以及在這個歷史環境下所形成的撰述旨趣。 [1]

藝術特點

以“二史”同“八書”作比較。

“二史”出於“八書”,但又在許多方面不同於“八書”,除了上面講的兩點以外,還表現在:

第一,內容上有增刪之別。 “二史”對於“八書”的增與刪,有利也有弊。其所刪部分,多是皇帝冊文、詔令,大臣奏議、文章,從而使史文緊湊、醒目,可讀性強,這是利的方面。但是“二史”也刪去了“八書”中的一些重要史實。這是弊的方面。其所增部分,因多采自雜史中的預言和故事,因而加重了某些史事、人物的神秘色彩,這是弊的方面。但李延壽撰寫“二史”,參考的書籍比較多,因而增加了“八書”中原來所沒有的一些重要史料,擴大了某些人物傳記的篇幅,甚至還增寫了一些人物傳記。這是利的方面。可見,在增刪問題上,“二史”與“八書”各有得失,不能作簡單的看待。

第二,書法上有曲直之分。南北朝時期人們作史,因多所忌諱而形成曲筆者甚多。 《南史》、《北史》對這些曲筆有不少改正。如魏收在北齊文宣帝高洋時撰《魏書》,凡事涉高洋父親高歡在東魏所作所為時,多曲為回護;《北史》對此大多據實直書,予以改正。 《梁書》、《陳書》雖是姚思廉撰成於唐初,但因部分史稿系繼承其父姚察舊作,而姚察又多據梁、陳史官所錄,故曲筆也不少。如《梁書》對臨川王蕭宏大加褒美,稱讚他“性寬和篤厚”,“時稱其長者”;而《南史》則揭露他是個品行低劣、恣意聚斂、貪生怕死之徒。 《南史》改正《陳書》曲筆之處更多,“使奸惡不能藏匿”。當然,“二史”亦並非完全沒有曲筆,但總的來看,在書法的曲直上“二史”是勝過“八書”的。

第三,文字上有繁簡之異。 “八書”共五百三十七卷,“二史”只有一百八十卷,僅佔原書卷數三分之一。這是李延壽“刪落釀辭”、“敘事簡勁”的長處。 《資治通鑑》的作者司馬光稱讚《南史》、《北史》“敘事簡勁,比於南北正史,無繁冗、蕪穢之辭”,堪為“近世之佳史”,並認為陳壽之後,只有李延壽可以與之相比擬。正因為如此,“二史”比“八書”流傳廣、影響大。北宋以前,“八書”中有的頗多散失,而“二史”卻完整地保存下來,就是最好​​的證明。

李延壽自序說他補充的史料很多出於當時的“雜史”,即所謂“小說短書”,故事性較強,且多口語材料,增補入傳,常常能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動,更能反映當時真實情況。這類資料在南史的何佟之傳,北史的東魏孝靜帝紀、高昂傳、斛律金傳、李稚廉傳、尒朱榮傳中都可以發現。但因此也摻入了大量神鬼故事、謠言讖語、戲謔笑料,這又是它的嚴重缺點。總之,南北史就史料的豐富完整來說,不加八書,但也不乏勝過八書的地方。作為研究南北朝歷史的資料,可以和八書互相補充,而不可以偏廢。

《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顯的缺點,以至於糟粕。如在歌頌帝王將相方面,在誣衊人民起義方面,在宣揚祥瑞災異、神怪荒誕之說方面,散佈了許多封建主義思想和唯心主義歷史觀點。不僅“二史”如此,“八書”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盡相同罷了。這是我們在閱讀“八書”、“二史”時不能不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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