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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瑸

公元一六五六年至一七一八年字文煥,號眉川,海康人。生於清世祖順治十三年,卒於聖祖康熙五十七年,年六十三歲。康熙三十三年(公元一六九四年)進士。知福建古田縣。疏議廢加耗、懲貪官、禁濫刑、置社倉、糶積穀、崇節儉、興書院、飭武備等。任福建巡撫、閩浙總督等。居官清廉,勵精圖治,布衣素食。累官福建巡撫,浙、閩總督。清廉卓絕,聖祖稱為“苦行老僧”。人物簡​​介

一代清官──陳清端

陳瑸(1656-1718年),字文煥,雷州市附城南田村人,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舉進士,翰林院編修,歷任福建古田、台灣知縣、湖南巡撫、福建巡撫、閩浙總督等職。一生清正廉潔,勤政愛民,康熙皇帝稱之為“清廉中之卓​​絕者”,與於成龍、施世綸等同為當朝名臣,跟海瑞、丘濬合稱嶺南三大清官。目前,在雷州市境內有關陳瑸的古蹟主要有三處:陳瑸故居、陳瑸墓、陳清端公祠。

史籍記載

陳瑸最大的貢獻體現在對台灣的治理上。清廷收復台灣後,戰亂始平,人心不穩,加上酷吏當政,急斂暴徵,致民不聊生。陳瑸在《康熙五十四年十月疏》上描述當時官員腐敗現象:“一人入仕途,於飲食、衣服、器,皆備極華侈。多所費必多所取,方面取之有司,有司取之小民,朘削無已。”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陳瑸調任台灣知縣(當時台灣未建省),他體察民情、清廉正直、愛民如子,常以“取一錢與取百萬金無異”為戒,深受百姓擁戴。在治台策略上,“一禁加耗以蘇民困,一禁酷刑以重民命,一禁饋送以肅官箴,一糶積穀以濟民食,一置社倉以從民便,一崇節儉以惜民財,一先起運以清錢糧,一飭武備以實營伍,一隆書院以興文教”。同時對高山族等少數民族實行優撫政策,​​“革官莊,除酷吏,卹番民……”。幾年後,台灣政局漸趨穩定。國相李光地奇其政績,交章保奏,康熙亦奇之,提升陳瑸為四川學政。離任時,百姓萬人夾道,揮淚道別,頻呼“青天”。不久後,台灣又發生民變,官兵久戰不能平。福建巡撫張百行奏請康熙:“為四川學政覓人易,為台灣道得人難。”於是,清廷補授陳瑸為台灣廈門兵備道,率兵回台。消息傳來後,台灣百姓奔走相告,不費朝廷一兵一卒,民變自平。

個人履歷

陳瑸自踏上仕途至貴為巡撫,二十餘年孑身在外,持政辦事親力親為,平日節衣縮食,“官廚惟進瓜蔬”,俸祿都用在民生疾苦上。公元1714年冬,陳瑸調任福建巡撫入朝面聖,次日,康熙對群臣說:“朕昨日召見陳瑸,細察其舉動言行,確係清官。以海濱務農之人,非世家大族,又無門生舊故,而天下之人,莫不知其清,非有實行,豈能如此!國家得此等人,實為祥瑞。”陳瑸任台灣道期間,“未嘗延幕僚,案牘胥自任,僕從一、二人”(台灣蘇瑛《陳瑸公傳》)。機構雖精簡,辦事效率反而提高,將節省下來的衙門公費三萬餘兩全部用來營造砲台,加強台灣海防。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十月,陳瑸卒於閩浙總督任上,臨終時又疏請以任內所應得廉俸一萬三千四百餘兩上交國庫。陳瑸病逝後,清廷篤念賢勞,追授禮部尚書、賜國葬、諡清端等(清一代獲清端者僅六人)。

歷史評價

陳瑸逝世後,台灣人民感其恩德,紛紛立祠紀念他。關於祠內塑像《粵屑錄》(劉世馨)是這樣記載的:“祠內所塑像,是自台灣附海送舶來者。聞百姓塑公像二,一留台,一還雷。塑像時百姓環集數公須若干,莖其黑白長短,皆百姓如式自鑷已須,交塑匠共成之。非甚德盛,孰能如斯!”

以史為鑑。陳瑸之所以得到人民的愛戴,留下不可磨滅的政績,首先在於他的為公、為民的思想,雖有其時代的局限,但他創業以民為本的精神,今天仍有借鑒的作用。

其次,陳瑸的以身作則,是使政治清明的關鍵所在。他能“率之以廉”,曾將應得的俸銀三萬兩捐以修理砲台等公事。官莊歲入,他也“悉以歸公,秋毫不染”。康熙54年(公元1715年)冬,閩浙總督入京,陳瑸暫兼總督事,奉命巡海,他自帶行糧,摒絕沿途供頓,同時把所屬公費一萬五千兩,撥充公響,用於地方事業。在個人生活上,做到“衣禦布素,食無兼味。,生活十分儉樸。但凡是於民有利之事,他便盡力而為,往往是“不動聲色,煥然一新”。

再次是作風深入。陳瑸經常去郊野詢訪疾苦,遇到災荒,身先士卒,深入現場抗災,還常微服暗訪,掌握情況。如康熙53年(公元1714年)間飢荒,他單騎履田勘察,減輕百姓田賦;對街訪市肆,也常巡察,採取整頓措施,使市場繁榮,經濟發展。他還深夜躬巡學區,聽到讀書聲,則重獎之,鼓勵讀書。

勤政愛民

最後一點,陳瑸不僅勤政,而且善政。他往往能針對實情,採取得力舉措。台灣剛從荷蘭殖民主義者所手中奪回,當時經濟、文化都很落後,社會文明度差,陳瑸根據實際情況,改革政治,革除弊端,注重“興學廣教”,大力發展文教事業,他還考校讀生,教導治學做人的道理,在台灣“建學設塾”。經過一番努力,改變了社會風氣,“民知禮讓”,“駸駸乎海東鄒魯矣”(《續修台灣府志》中冊),把台灣治理得井井有條,為台灣和福建等地,留下“海疆治行第一”的特殊政績。

清史陳瑸傳

陳瑸,字眉川,廣東海康人。康熙三十三年進士,授福建古田知縣。古田多山,丁田淆錯,賦役輕重不均,民逋逃遷徙,黠者去為盜。瑸請平賦役,民以蘇息。調台灣,台灣初隸版圖,民驍悍不馴。瑸興學廣教,在縣五年,民知禮讓。四十二年,行取,授刑部主事,歷郎中,出為四川提學道僉事。清介公慎,杜絕苞苴。上以四川官吏加派厲民,詔戒飭,特稱瑸廉。未幾,用福建巡撫張伯行薦,調台灣廈門道。新學宮建朱子祠於學右,以正學厲俗,鎮以廉靜,番、民帖然。在官應得公使錢,悉屏不取。

五十三年,超擢偏沅巡撫。蒞任,劾湘潭知縣王爰溱縱役累民,長沙知府薛琳聲徇庇不糾劾,降黜有差。尋條奏禁加耗,除酷刑,糶積穀,置社倉,崇節儉,禁餽送,先起運,興書院,飭武備,停開採,凡十事。詔嘉勉,諭以躬行實踐,勿騖虛名。旋入覲,奏言:"官吏妄取一錢,即與百千萬金無異。人所以貪取,皆為用不足。臣初任知縣,即不至窮苦,不取一錢,亦自足用。 " 比退,上目之曰:"此苦行老僧也!

相關事件

尋調撫福建,上諭廷臣曰:"朕見瑸,察其舉止言論,實為清官。瑸生長海濱,非世家大族,無門生故舊,而天下皆稱其清。非有實行,豈能如此?國家得此等人,實為祥瑞。宜加優異,以厲清操。 "陛辭,上問:"福建有加耗否? "瑸奏:"台灣三縣無之。 "上曰:"火耗盡禁,州縣無以辦公,恐別生弊端。 "又曰:"清官誠善,惟以清而不刻為尚。 "瑸為治,舉大綱,不尚煩苛。修建考亭書院及建陽、尤溪朱子祠,疏請御書榜額,並允之。复疏言:"防海賊與山賊異,山賊嘯聚有所,而海賊則出沒靡常。台灣、金、廈防海賊,又與沿海邊境不同,沿海邊境患在突犯內境,而台、廈患在剽掠海中。欲防颱、廈海賊,當令提標及台、澎水師定期會哨,以交旗為驗。商船出海,令台、廈兩汛撥哨船護送。又令商船連環具結,遇賊首尾相救,不救以通同行劫論罪。 "下部議,以為繁瑣,上韙其言,命九卿再議,允行。

是年冬,兼攝閩浙總督。奉命巡海,自齎行糧,屏絕供億。捐谷應交巡撫公費,奏請充餉。上曰:"督撫有以公費請充餉者,朕皆未之允。蓋恐準令充餉,即同正項錢糧,不肖者又於此外婪取,重為民累。 "令瑸遇本省需款撥用。 ?瑸又請以司庫馀平賞賚兵役,命遵前旨。廣東雷州東洋塘堤岸,海潮衝激,侵損民田,瑸奏請修築,即移所貯公項及俸錢助工費。堤岸自是永固,鄉人蒙其利。五十七年,以病乞休,詔慰留之。未幾,卒於官。遺疏以所貯公項馀銀一萬三千有奇充西師之費。

命以一萬佐餉,馀給其子為葬具。尋諭大學士曰:"陳?賓居官甚優,操守極清,朕所罕見,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 "追授禮部尚書,廕一子入監讀書,諡清端。

作品一覽

瑸服禦儉素,自奉惟草具粗糲。居止皆於?事,昧爽治事,夜分始休。在福建置學田,增書院學舍,聘主講,人文日盛。雍正中,入祀賢良祠。乾隆初,賜其孫子良舉人;子恭員外郎,官至知府。嘗言:“貪取一錢,即與百千萬金無異”。歷官應得銀數十萬兩,俱交公費或濟民,卒時僅一布袍、衾而已。官民感泣。 《清代七百名人傳》載聖祖嘉曰“從古清臣亦未必有如伊者”。康熙五十七年卒。贈禮部尚書,諡清端。瑸著有清端集八卷,凡文七卷,詩一卷,《四庫總目》傳於世。

對台灣的貢獻

陳瑸從政大部分時間是主持台灣事務,從台灣縣令到台灣廈門兵備道,到福建巡撫、閩浙總督,層次步步升高,作為越來越大,影響也越來越廣。他勤政愛民,善於協調各種關係,造就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他抓住發展經濟這個關鍵環節,開發寶島,育物富民;他以文化為先導,興隆教化,倡導文明;他善於化解矛盾,遇事不驚,妥善處理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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