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是漢字的造字方法之一,六書之一(其餘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 “六書”又分為“四體二用”,其中“四體”是造字法,包括象形、指事、會意、形聲,“二用”是用字法,包括轉注和假借。用“假借”這種方法所造出來的漢字,稱“假借字”。
基本信息
詞目:假借
拼音:jiǎ jiè
探源:
(1)指“借”。
《南史·袁峻傳》:“家貧無書,每從人假借,必皆抄寫。”(2)指不是自己本有的;竊取的。如:假借名義。
(3)指寬借;寬容。
《三國志·蜀志·魏延傳》:“唯楊儀不假借延,延以為至忿,有如水火。”
(4)指六書之一。
《說文·敘》:“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
基本解釋
1. [make use of]∶利用某種名義、力量等來達到目的
假借於藏書之家。 ——明· 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假借外力
2. [phonetic loan characters]∶六書之一。指借用已有的形近、音同的字,表示不同意義的詞
合蓋隆起形似酒尊。尊通樽。 ——《後漢書·張衡傳》
3. 又如藉水名的“油”作“油脂”的“油”
4. [tolerate]∶容忍
5. [acting county magistrate]∶寬容
大王少假借之。 ——《戰國策·燕策》[1]
詳細解釋
1. 借。
《莊子·至樂》:“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南齊書·文學傳·崔慰祖》:“聚書至萬卷,鄰里年少好事者來從假借,日數十袠, 慰祖親自取與,未嘗為辭。” 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 東莞臧逢世,年二十馀,欲讀班固《漢書》,苦假借不久,乃……書翰紙末,手寫一本。” 宋司馬光《謝賜資治通鑑序表》:“尚方紙墨,分於奏御之馀;內閣圖書,從其假借之便。”
2. 憑藉;借助。
《韓非子·定法》:“人主以一國目視,故視莫明焉;以一國耳聰,故聽莫聰也。今知而弗言,則人主尚安假借哉?”《後漢書·皇后紀上·和熹鄧皇后》:“每覽前代外戚賓客,假借威權,輕薄謥詷,至有濁亂奉公,為人患苦。” 宋陶谷《清異錄·金稜玉海》:“處士方為獻詩曰:金稜玉海比連城,假借文章取盛名。”《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一:“他本是儒家之女,精通文墨,不必假借訟師,就自己寫了一紙訴狀。 ”
3. 謂借助他力或憑藉勢力。
《醒世恆言·薛錄事魚服證仙》:“你要變魚不難,何必假借。待我到河伯處為你圖之。” 清魏源《聖武記》卷十四:“官府假借難拒也,必給城中官地,恣其囷積,令自典守而自糶易之,官無過問焉。”
4. 授予,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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