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四級銨鹽與鹼作用時所發生的脫去一分子胺的消除反應中,所生成的烯烴主要來自帶有較少取代基的烷基。 1881年由A.W.von霍夫曼提出。霍夫曼規則與扎伊采夫規則相反,這是由於二者的應用範圍不同:霍夫曼規則適用於四級銨鹼加熱分解生成烯烴的反應;扎伊采夫規則適用於醇脫水或鹵代烷脫鹵化氫生成烯烴的反應。例如,下面的四級銨鹽在消除一分子胺時,得到的烯烴是乙烯而不是丙烯:
這是由於帶取代基較多的烷基,如上例中的丙基,由於甲基的給電子作用,使β′碳原子上的電子密度增加,H不容易脫去,所以不易發生消除反應。
適用於
適用於雙分子消除反應
霍夫曼規則適用於雙分子消除反應。由於雙分子消除反應的立體化學過程是反式消除,體積大的離去基團[1](三級胺基)與β-Η正處於相反方向。霍夫曼消除方向取決於最穩定的構象異構體,例如2-戊基三甲基銨鹽消除,得到98%的1-戊烯,只有2%的2-戊烯。原因就是構象a中鄰位交叉只是H原子,立體效應小些;而構象b中鄰位交叉的CH3CH2基離近,立體效應大些,a比b穩定。構象c的立體效應雖然最小,但由於β-H與 N(CH3)3處於順式位置,不可能發生雙分子反式消除反應。所以構象a的消除反應主要導致生成1-戊烯。也可應用於硫鎓類化合物
霍夫曼規則也可應用於硫鎓類化合物。
消除反應往往比較複雜,霍夫曼規則和扎伊采夫規則的相反性正反映了這種複雜性,它們各有不同的適用範圍。一般來說,扎伊采夫規則與產物的穩定性有關,而霍夫曼規則卻與反應物的穩定性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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