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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維納斯

生平

列維納斯,又譯作萊維納斯,1905年12月30日(此為俄國當時所用的儒略歷,即公曆1906年1月12日)生於立陶宛考那斯。幼年在立陶宛接受過傳統的猶太教育。二戰後,師從神秘的猶太導師舒沙泥(Monsieur Chouchani)研習《塔木德經》(猶太教法典)。直到生命的後期列維納斯才承認舒沙泥對其學術影響的重要性。

列維納斯於1924年進入法國阿爾薩斯的斯特拉斯堡大學。起初興趣在古典學、社會學和心理學,而後轉向哲學。其哲學興趣源自於就讀猶太高中時所閱讀的俄國文學,如普希金、杜斯妥也夫斯基等人的作品。列維納斯重心轉移之後,尤其對胡塞爾及柏格森的學說感到興趣。 1926年,列維納斯遇見了他一生的學術夥伴——法國哲學家、文學家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1907-2003)。他們倆彼此交換自己的思想,列維納斯介紹俄國的文學作品給布朗肖,而布朗肖則介紹普魯斯特以及法國詩人瓦萊里(Paul Valéry)的作品給列維納斯。他們一生始終都是親密的朋友,在二戰期間,布朗肖曾協助列維納斯的妻子逃離巴黎。 1928年他轉去弗萊堡大學跟隨胡塞爾研習現象學,後來在胡塞爾的建議之下,列維納斯繼續留在弗萊堡與胡塞爾指定的繼承人海德格爾學習。於是列維納斯成為最先關注海德格爾與胡塞爾的法國知識分子,並翻譯了胡塞爾的著作《笛卡爾的沉思》(與其斯特拉斯堡的同學Gabrielle Pfeiffer女士合譯) ,其後也將他們的思想引介到自己的哲學之中,例如《胡塞爾現象學中的直觀理論》、《實體與存在》等。刊發於紐約時報的列維納斯訃告提到,他對自己付之於海德格爾的熱情表示遺憾,因為後者與納粹關係緊密。甚至在一次公開的演講中列維納斯提到,人們應該以寬恕之心對待德國人所犯下的罪行,但海德格爾不應被寬恕。

博士畢業後,列維納斯到巴黎的一所私立猶太中學,後進入高等教育體系。他先於1961年在普瓦提埃大學教書,後於1973年來到索邦大學(巴黎第四大學),直到1979年退休。他也是瑞士弗萊堡大學的兼職教授,並於1989年榮獲巴爾扎恩哲學獎。

列維納斯於50年代進入法國知識分子的思想前沿,他的觀念基於“它者的規範”或按他自己的話講“規範為哲學第一本位”。對於列維納斯來講,它者是不可知的,並且無法凝練出基於自我的客觀規律,因為這只會囿於傳統的形而上學觀念(這被列看做是本體存在論)。他更傾向於把哲學看作是“愛的智慧”而非傳統希臘語中的“智慧之愛”。這樣,規范成為獨立於主觀的實體,成為凌駕於主體的民族責任;繼而這種責任超越了客體對真實之探索的意義本身。

簡介

哲學家。其主要著作有:《從存在到存在者》、《和胡塞爾、海德格爾一起發現存在》、《整體與無限:論外在性》、《困難的自由:論猶太教文集》、《塔木德四講》、《論布朗肖》、《來到思想中的上帝》、《上帝、死亡和時間》等。

他最為徹底地反對自古希臘​​以來的整個西方哲學傳統,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最激進的真正意義上的“他者”理論,成為當下幾乎所有激進思潮的一個主要的理論資源。

其主要觀點是:時間問題是現象學思想傳統中一以貫之的根本,胡塞爾的時間意識就是主體性本身,海德格爾認為時間性就是存在的境域,而對於列維納斯,正是在時間中才有真正的他者出現,或者說與他者的關係才真正有時間的呈現。時間之謎,就是主體之謎,就是他者之謎,列維納斯正是基於時間,才另立了“作為他者的主體”這一後現代倫理之要義。

意識形態

列維納斯認為: 意識形態這個概念最初是一個黑格爾式的概念,後來被用於馬克思主義對資產階級人道主義的批判,這個概念所擁有的許多令人信服的力量來自尼采和弗洛伊德。它的新穎之處就在於:理性現象可能比起非理性現象晦暗,更難以把握。它的神秘化力量可以如此隱蔽,以至於邏輯的藝術不足以打碎這種神秘。神秘化源於一種無意識的意圖,將神秘之物給神秘化了。就像康德超驗辯證法中的理性一樣,意識形態可能是幻象的必要來源。這也許是最近的一種看法。假如人們相信阿爾圖塞的話,那麼,意識形態總是表現了某種方式,正是在這種方式中,意識會經驗到它對決定它的那些客觀的和物質的條件的依賴,亦即對科學理性在其客觀性中要加以把握的條件的依賴。然而,一個必然產生的疑惑是,這是否同時在告訴我們以下意識的某種怪異性,這種意識是有關科學所控制的秩序的,確切地說,與科學所屬的東西相關,亦即主體的斷裂,科學與存在之間的巨大鴻溝和"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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