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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

3·15晚會曝光後,作為分眾無線這種新傳媒模式開創者的江南春一直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江南春不願意把自己的公司定義為群發公司,但實際上他們就是群發公司”針對分眾傳媒董事局主席江南春否認分眾移動是垃圾短信的主要發送者,否認自己是群發公司,某運營商一位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一位多年從事移動增值業務的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分眾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手機廣告短信群發。群發短信有兩種手段:一種是通過運營商的網關下行,發給指定的號段;另一種就是把手機卡裝在群發器裡,進行點對點的群發。具體營業模式有代為發送:客戶將廣告內容、目標客戶、發送時段、發送量等信息提交給群發公司,由群發公司進行發送;自行發送:由群發公司提供相應的客戶端軟件,客戶安裝後通過網絡與群發公司的後台服務器連接,由客戶自行在客戶端設置發送等等。分眾無線式的群發是這樣的:一方面他們利用與移動運營商合作的合法端口經營正常業務;另一方面利用與移動運營商合作的合法端口私發他們合法服務內容之外的從外面攬來的廣告短信。與此同時,他們也會購入大量聯通、移動或小靈通號碼進行點對點群發。

SP的群發業務和分眾無線式的群發業務在性質上是完全不同的。 SP群發的主要特徵是:發送的都是自己的業​​務,不在外面攬活,不向上游收錢;不是廣告,而是業務鏈接、需要讓客戶定制業務部分內容或者公益內容。

分眾無線式的群發業務是以短信、彩信等形式為上游廣告商有償發布廣告,相當於一個廣告代理商。

分眾無線副總裁王毓說:“我們有佔行業80%以上主流無線廣告產品。”分眾無線通過各種收購,在全國各地都有分支代理機構,同時還吸收小的群發公司加盟代理。

據艾瑞市場諮詢最新調研報告,分眾無線以60%的市場佔有率位居國內無線廣告商之首。而2007年,分眾無線的移動業務發展迅速,同比增長265%,收入主體來自群發。

運營商參與

三大運營商被指發垃圾短信獲利給群發企業返利

很多垃圾短信都是由106等特定數字開頭的號碼發來的,而這類號碼其實只有“移動、聯通、電信”這三家運營商自己才能夠使用。

成都一家公司的業務員介紹說,他們是利用三大運營商推行的集團客戶短信群發業務來群發短信的,這樣的短信代碼都是以106數字開頭的,每條僅需5分錢。然而按照工信部相關規定,這種群發業務只能供單位內部使用,不能私自轉為經營性群發廣告短信牟利。

在對中國移動公司的調查中,負責集團客戶短信群發業務的一位技術人員向記者透露了其中的隱情。原本集團客戶短信群發業務只針對系統、單位內部來進行發送,但是這幾年運營商的考核任務比較重,為了完成任務就不分對象,什麼業務都接。 [3]

月發千萬條短信 移動獲利30萬

移動公司不僅為發送垃圾短信提供便利,甚至還會為發短信的企業謀劃對策,應付監管。

不僅如此,電信運營商還會給短信群發企業返利,以鼓勵這些企業多做類似的業務。多位移動客戶經理告訴記者,他們會把短信包年費用的30%至40%返利給廣告短信群發公司,如此折算下來,通過106等短信群發通道推送的廣​​告短信,實際資費僅為3分錢左右。而廣告短信群發企業收取廣告主每條短信的費用則為5分錢以上,中間至少有2分錢利差。一家小型的廣告短信群發企業月發1000萬條短信,每月獲利不少於20萬元,而移動公司則從中直接獲利30萬元左右。

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部曾多次發文,要求開展垃圾短信整治工作,而移動、聯通、電信等三大電信運營商也曾簽署治理垃圾短信的相關協議,專項整治垃圾短信。然而現實是三大運營商不但沒有治理垃圾短信,反而支持甚至鼓勵垃圾短信的傳播,並從中謀取利益。記者調查發現,三大運營商雖然都公佈了垃圾短信投訴電話,但這些投訴電話都是形同虛設。

據調查,超過三分之二的垃圾短信其實都是三大電信運營商自己發送的,為了自已的利益最終成為了垃圾短信最大的推手。又該怎樣追究他們的責任?

面對受害者核查垃圾短信的要求,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這三大電信運營商表現得無能為力,把垃圾短信和自己的關係撇得乾乾淨淨,而在能給自己帶來利益的企業面前他們又變得神通廣大,甚至能幫助企業逃避國家監管,服務之周全令人嘆服。

面對這樣的現狀專家指出,群發短信已經成為包括詐騙、招嫖以及謠言等垃圾信息的一個傳播、寄生通道。 [3]

政府整治

政府主管部門一直高度重視治理違法和垃圾短信,在法律規範、政府監管、技術措施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先後在通信業發起移動通信網絡不良信息專項治理活動、治理和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專項活動,下發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要求移動運營商和增值服務商加強管理,切實承擔相應管理責任,不得傳播國家明令禁止內容。同時加大對非法提供信息服務、侵害用戶合法權益事件的查處和打擊力度。我部還與公安部等部門一起聯合開展了依法治理違法短信專項工作,集中治理詐騙、騷擾和色情類違法短信息。建立了違法短信息的舉報、研判、查處、保障​​等機制,公安機關的110、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均可接受用戶舉報,經公安部門核實認定後,按照公安部門提出的查處意見,電信運營商配合停止相關用戶的短信服務。

通過陽光綠色網絡工程系列活動,積極引導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增值服務企業成立中國綠色手機文化建設聯盟,開展綠色手機文化創作評比、綠色手機文化創作研討、中國綠色手機文化發展論壇等活動,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的手機文化,鼓勵創造更多、更好的信息內容來豐富人民群眾的網絡文化生活。中國移動開展的“倡導文明、傳遞愛心”公益短信大賽,不但徵集到了大量健康優秀的短信作品,而且通過捐資助教活動實現了綠色手機文化建設與社會公益事業完美的結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在已經採取的措施基礎上,部將強化政策監管、力推技術治理、倡導綠色文化,進一步治理垃圾短信。鼓勵移動通信運營商採取新措施新業務,遏制垃圾短信。中國聯通已在四川、上海等地向其手機用戶推出了“短信寶”增值服務,賦予用戶自行設置“黑名單”或“白名單”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垃圾信息的發送,將在全國推廣。

此外,國內外手機安全廠商在垃圾短信防治方面的貢獻不可小覷,國內已有360手機衛士等可以防禦垃圾短信的手機軟件為上億用戶抵禦垃圾短信的騷擾。同時有業內專家認為,以工信部為代表的政府主管部門、360為代表的安全廠商、廣大手機用戶以及媒體都已行動起來,如果再加上各地運營商的主動自查,五方攜手的“垃圾短信治理”的態勢已初步形成,垃圾短信治理有望進入全新階段。

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

1、加強立法。 201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式實施。根據解釋,電信詐騙行為將受到從嚴懲處。據說最低入罪門檻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為3000元。同時拉大了詐騙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起點幅度範圍,規定詐騙3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詐騙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此外,還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認定標準調整為50萬元。與電信業相關的條例解釋為:送詐騙信息5000條以上;撥打詐騙電話500人次以上的行為,即使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也應當以詐騙罪定罪處罰。但是5000條的“門檻”遠遠高於大眾的預期,相關立法還要強化。

2、加強監管力度。電信、網絡公司要加強管理,明確責任,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相互協調,共同監督。要加大技術投入,對短信息進行充分過濾,對涉及色情、人身攻擊內容的短信要立即刪除,對情節惡劣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加強對公民道德素質的教育。引導公民自覺學習信息安全方面的知識,培養公眾對不良短信的免疫力,不要因貪圖小利而上當受騙。公民要努力提高思想素質,潔身自好,不製造、不傳播不良短信,有效地消除不良短信生存蔓延的空間。

五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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