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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

目前國內的垃圾短信產業,已經形成了少數一級代理商掌握運營商核心資源、大量分銷商拓展市場的產業分工體系。對於垃圾短信氾濫問題,三大運營商則涉嫌存在屏蔽失效、投訴無用、縱容違規、利益叢生、輪流坐莊等五大問題。 [4]

疑點一:

屏蔽失效

2012年,工信部發布的《關於組織開展端口類短信群發業務清理整頓專項行動的通知》顯示,存在部分電信企業利用自有短信通道,使用自有端口和個人通信號碼違規開展經營性垃圾短信群發業務的問題,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要求運營商加強垃圾短信發現、過濾能力,盡快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垃圾短信發端、收端過濾系統,在全國范圍內建設垃圾短信發端、收端過濾系統。林方表示,屏蔽垃圾短信,在技術上完全是可行、有效的,短信發送首先要經過運營商的短信網關,短信網關上設有的攔截機制可以對關鍵字進行過濾,問題在於,很多發送端根本沒有對關鍵字進行攔截,垃圾短信得以暢通無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後發現,在執行中,運營商對手機號卡發送的短信啟用了屏蔽機制,也就是說普通用戶如果發送帶有垃圾短信關鍵詞的短信,達到一定數目(一般為5~10條)時,相應的手機號卡就會被運營商強制關停短信功能。 “但是這套屏蔽機制卻並沒有對運營商自營的106(開頭的號碼)群發短信產生作用。所以用戶收到的很多106短信裡面實際都有垃圾短信關鍵詞,如現新房、詢、開盤等類詞語都堂而皇之地隨意出現。”林方說。

工信部曾嚴打過運營商的商業短信端口,隨後各省陸續建立起了屏蔽外省發送來的垃圾短信的防火牆。林方向記者透露,“但是今年以來各省又陸續撤掉了防火牆,讓垃圾短信暢通無阻,即使沒撤下來的,發送短信的省份的運營商也研發了新技術,攻破了防火牆。這也是大量短信代理商宣稱可以做到全國無屏蔽的重要原因。發送垃圾短信,沒有運營商的技術配合是根本無法實現的,所以遏制垃圾短信,還是需要運營商管好自身。”

記者在暗訪中也發現,群發短信的公司並未對廣告主發送的內容作任何關鍵詞限制,並且可以隨時向三大運營商的任何號碼無障礙地推送垃圾短信。

疑點二:

投訴無用

此前,工信部和三大運營商均針對垃圾短信出台了舉報和相應處理的整治方案,但相對於海量的垃圾短信而言,大量舉報如同泥牛入海,收效甚微。

用戶可以登錄運營商網上營業廳,或者撥打運營商服務熱線,對垃圾短信進行舉報。此外移動用戶可以編輯“端口號(即推送垃圾短信的號碼) *(星號) 垃圾短​​信內容”到10086999舉報;中國聯通用戶可以將垃圾短信發送者號碼與垃圾短信內容一起,發送到“ 10010”。

106短信平台自2007年12月1日起實行,其中中國移動短消息類服務代碼為10657;中國聯通短消息類服務代碼為10655;中國電信短消息類服務代碼將為10659。

此類服務代碼開始使用之初,曾有專家分析認為,在採用統一代碼後,可以方便手機用戶分辨信息來源,並立即向運營商及工信部進行投訴,只要舉報增值服務商的代碼即可。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後發現,用戶投訴垃圾短信卻遇到了“嚴峻挑戰”。

林方對此解釋說,以中國移動為例,中國移動使用106端口群發短信,但該端口號碼可以長達19位,這讓用戶既難記憶、又難錄入、更難舉報,“此外,中國移動可以任意更改群發端口的後幾位數字,從數學的邏輯排列組合上,19位的長度可以衍生出無數的群發端口,也使垃圾短信得以生生不息”。

一名垃圾短信分銷商的業務員向記者表示,如果有用戶將其發送端口舉報為垃圾信息來源超過兩次,那麼下次發送短信時,這名用戶將被運營商拉進短信“黑名單” ,不再收到垃圾短信,從而使這位用戶也不再投訴。

林方也表示,出於利益考量,運營商收到用戶投訴後,並不是將違規的通道關閉,而是將舉報用戶拉入黑名單,同時將該用戶發往各省進行黑名單共享,從而減少舉報。

疑點三:

縱容違規

工信部先後發布4項通知規定,要求運營商通過主動監測,及時發現端口類商業短信發送服務中出現的不規範行為,切斷垃圾短信利益鏈,重點清理基礎電信企業自有及合作的端口類短信息發送業務。

然而,運營商端口類垃圾短信仍照發不誤。

據騰訊移動安全實驗室監測,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騰訊手機管家接到用戶主動舉報垃圾短信總量達到5.53億,僅2013年第一季度,​​用戶舉報垃圾短信的數量就達到1.93億條。在第一季度用戶主動舉報的垃圾短信中,廣告類占81.09%,詐騙類占11.46%,違法類占4.24%,其他類占3.21%。

“垃圾短信的來源既有106號段發送的,也有普通手機號碼發送的,各自數量規模都非常大。最近監測到的用戶主動上報數據顯示:106號碼段的垃圾短信約佔45%左右。”騰訊手機管家相關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林方表示,日益氾濫的“無簽名”垃圾短信也是運營商涉嫌同流合污的重要證據。 “賣群發短信的人通常會說他的通道可以實現70個字無簽名。事實上,運營商集團公司明確要求,各地分公司在發送群發短信時,必須加上發送公司的簽名,以防止廣告主亂發垃圾短信。但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暗訪調查中發現,在垃圾短信群發業務中,“不帶簽名”已成潛規則。

林方說,沒有運營商的配合,隨時隨地、面向全國、三網群發、不限內容、不帶簽名的垃圾短信群髮根本就無法實現。

疑點四:

利益叢生

新華社2008年9月27日對外發布的一則消息稱,當時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已達成了一致意見:堅決不向任何企業和個人提供低於每條5分錢的短信服務,並都對此進行了明確承諾。

記者拿到的一份《移動短彩信業務宣傳方案》內容顯示,中國移動文字短信群發業務的對外銷售價格為5分錢一條。不過根據記者的暗訪,一條垃圾短信的價格可低至三四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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